安丘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部分男性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1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四)年龄18至23周岁(时间截止2016年11月1日); (五)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体育特长者,条件可适当放宽。部队***军人及具有B1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录用。
2 报名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11月18 日至2016年11月25日。 2、报名地点:安丘市公安局办公楼507房间(地址:市北区青云大街中段)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经资格审查、目测、现场确认后,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
(二)体能测试
体测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有关标准参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公安厅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规定执行,三项内容各占三分之一,采用百分制计分。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1: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政审
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核政审范围人员。按照《人民警察政审考核程序及内容》的规定进行政审,重点考核考察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3 录用及待遇 1、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集中进行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岗前培训合格后予以正式录用,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从优。
咨询电话:0536-4383918(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来源:安丘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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