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帖主提到的征地款被占用一事,也曾在今年7月份被《中国青年报》以《65万元征地款为何6年到不了农民手中》为题曝光。 据报道,2002年12月,阜新区政府从大岗岗村借走了65万征地补偿款用来垫付区里其他建设项目的工程款。报道称,65万补偿款在2009年5月重新回到大岗岗村的集体账户后,也并未按村民之前的想法及时下发给他们。 而在帖主看来,正是此前的赠车行为,影响了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的进程,“时至今日,检察院负责的这起案件还没有查处结果。” 昨天下午,本报记者曾就此事多次致电阜新市交警支队和阜新市检察院,但未能得到回应。 (本报记者 张东锋)
附件五:《潇湘晨报》报道 网络链接:http://china.rednet.cn/c/2009/08/13/1807654.htm 正文: 网帖曝辽宁一煤老板赠官车合同疑有猫腻(图) http://www.rednet.cn 2009-8-13 10:21:48 红网 字体: 【大 中 小】 红网长沙8月13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耿红仁)12日下午,有红网网友称在网易论坛、天涯社区等网上发现一篇猛帖《阜新出现雷人合同:借“赠与”之名掩盖权力交易》,原帖称他们是辽宁阜新的知情群众,有一份离奇的“赠与”合同:2008年10月10日位于阜新市新邱区的德盛明煤矿以“友好帮扶”为由,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赠送本田轿车一辆,交警支队办理了“辽OJ0031”公安牌照后交给阜新市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充当专车。 “本田车被‘赠与’和转手的背后,其实与一起案件有关。”帖子话锋一转提到,“2002年,新邱区征租大岗岗村500余亩土地建设农业园区项目,其中297万元征地款至今没有分到农民手中,部分款项被新邱区少数领导贪占。此事经村民多次举报,阜新市检察院介入调查。” 接着,帖子还说“调查期间,涉案的新邱区一位‘重量级’领导担心事情败露,从本区的德盛明煤矿拉来本田车作为‘赞助’,通过‘赠与’给交警队,辗转交到阜新检察院副检察长手中。副检察长随即换掉原先的老旧红旗轿车,坐上了这辆崭新的广本轿车。时至今日,检察院负责的这起案件还没有查处结果。” “此事可谓是借‘赠与’之名掩盖权力交易,检察院收受‘赠车’影响办案。”帖子最后,称他们手中拥有了《赠与合同书》、《赠与公证书》、《(本田轿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本田轿车的)牌照登记信息》等,并拍照传到网上,“请广大网民持续关注,集体声讨,揭开这起权力交易的‘黑幕’”。 另外有网友爆料称2009年7月25日的《人大代表报》有报道,“其实交警支队根本没有收到该车,而该车自从煤老板买回后,始终由阜新检察院一副检察长乘坐。这份赠与合同确有其事,记者前往阜新市交警支队采访,李支队长承认辽OJ0031的车是检察院用的。” 12日下午,记者拨通了阜新市交警支队的电话,一工作人员称不知情,给了个电话让找办公室郑主任,拨打数次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致电阜新市检察院,同样无人接听,而德盛明煤矿并未在当地114上登记联系方式。
附件六:[font]16[/face](老逗了!)http://tv.people.com.cn/GB/39805/9861553.html
安徽卫视在新闻评论栏目中,评论此事。face]16 附件七:著名网络评论员柏文学文章《柏文学:资本“友好帮扶”公权,莫非“潜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