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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大手拉小手,我们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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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程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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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p align="center"><b>大手拉小手,我们一起走</b></p>
<p>再过几天,我家宝贝就三周岁了。是个大男孩了,尽管如此,他见到我的时候还是喜欢拉着我的手不放,大手拉小手,我们一起走,幸福满地有……</p>
<p>“妈妈,我领着你!”这句话,总在我耳畔回响,每每看到大街上大人领着孩子,大手牵着小手的场景,就会很想念儿子暖暖的、肉嘟嘟的小手。我总是对儿子说“儿子,路上有车,你领着我靠路边走,那样才安全!”,慢慢地,儿子觉得自己是个小大人,有他领着我,我会很安全。早上,要上班了,我推着电动车出家门,儿子在车后面用力帮我推着车。出了门口,儿子松开推车的小手,转而拉着我的手,一边叮嘱我:“妈妈,有车,走边!” 一边自己贴着路边走,我使劲点点头,妈妈抱起了儿子,他才松开了紧拉着我的小手,“妈妈,拜拜,回来!”直到我走到胡同尽头,小家伙才趴在姥姥的肩头哭泣,“我要我妈妈,妈妈快回来!”妈妈总是对儿子说,“程程听话,妈妈上班赚钱给你买好东西吃!”儿子却对她说:“妈妈不上班,我不吃好东西,我要妈妈!”下班的时候,我刚到胡同口就使劲按电动车的铃铛,儿子会如约跑出大门口,冲我微笑,伸着他的小手,等着拉我的大手……</p>
<p>我拉着儿子的手,他和我面对面地坐着,微笑在他脸上盛开。我们刚刚做完火车轨道游戏。儿子一直盯着我的眼睛看,“程程在看什么呀?”“妈妈,你眼睛里有程程!”我也笑了。“妈妈不只眼睛里有你,心里也有你,你会一直在妈妈心里!”儿子钻进了我怀里,搂着他的我内心的幸福流淌到身体的每一处。“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我用心与你交流,于是,我的笑容在你清澈的眼眸中变得更加绚烂。</p>
<p>我去幼儿园看儿子,因为走的匆忙,没有给他带吃的东西。小家伙见到我来很是高兴,可是,转眼就不笑了,问我:“妈妈,你怎么没给我带好吃的?”我猛然记起上次来看他的时候答应他要给他买薯片的,忙解释:“对不起,妈妈忘记了,你想吃什么?妈妈这就给你去买!”“薯片!”果然他还记得。买好薯片后,他拿着薯片说:“我自己开!”打开包装后,他先拿了一片塞进了我嘴里,自己才开始吃……我们总是要求孩子答应我们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可是,我们答应孩子的事情,又做到多少?因为懂得尊重你,所以才让你自己做选择;因为懂得尊重你,所以答应你的事情我一定会尽力……</p>
<p>大手拉小手,传递的是心与心的温度;眼睛与眼睛的交流,是心与心的交流;父母对孩子的爱,在于传递、交流、沟通,才能互动。</p><br/>(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单位让我参加妇联组织的征文比赛。挂断单位电话之后,我就流泪了。让我写这样的文章,纯粹是强我所难。离婚后,第一次这么不坚强,哭个不停。我开始后悔,为什么要放弃孩子。我家宝贝从出生到两岁半,都在我怀中入睡。已经有半年没有搂他睡了,昨晚还梦见他了,梦到他躺在我怀里,甜甜的睡了。孩子的爸爸希望我不要再去看孩子,让他和新妈妈相处的好一些。想了很久,觉得他说的也对,如果孩子总是忘不了我,就无法和新妈妈好好相处,对他的心理成长也不好。所以,我决定放弃了,宁愿自己难过,也不愿宝宝流泪。但愿他真的能够忘记我,为了这个,我一直在努力着,希望自己早日离开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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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09-4-28 1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m6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28 11:46: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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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安静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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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青岛
<br/>孩子有时候会是你唯一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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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程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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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14: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好像成为一种习惯了:很累的时候或者觉得很委屈的时候,就很想念孩子.那种念头象草一样疯长,常常让我泪流满面.现在,儿子真成了我唯一的精神动力和支柱了.每天都在矛盾中挣扎,不见,想念,见了,都难过.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离开诸城,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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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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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5: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俺也想要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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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1: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font size="4">孩子那么小,你怎么舍得和他分开?难道你不能独自抚养他吗?我没法想像离开孩子的母亲该怎么活下去?我一天不见孩子,心里就像猫抓了似的。虽然我的孩子都上高中了,可我的心依然像最初拥有她的时候一样,一天不见,心里就不安宁。理解你心里的痛,不管你为了什么原因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你老公的做法是不对了,他没有权利阻碍你们母子相见的权利。你们应该让孩子知道,爸爸妈妈虽然分开了,但是依然用不同的方式爱着他,关心着他,这才是真正的爱护孩子,你们在孩子这么小的时候选择离婚,已经给孩子带来了伤害,再剥夺你看孩子的权利,就更不人道了,法律上可没有这样规定。你们必须协商一下,你可以选择探视孩子的方式,而且也不影响他爸爸再婚后的生活。</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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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9 1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p>&nbs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3 15:55: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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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4: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p>我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原因无奈地选择了离婚,但是你要知道,孩子不奢望多么好的生活条件,对他幼小的心灵来说,母爱是他最需要的,母亲是他快乐的源泉。你以为你给了孩子良好的生活条件,但你不知道你这么做给孩子心灵带来了多么大的伤害和永久的遗憾。特别是看到你后面写到——每次我去看孩子,他总是追问我“妈妈,你不要我了?”“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妈妈,我和你住一起!”“妈妈,你去我家玩玩!”“妈妈,我家没有妈妈照片,你给我张照片!”“妈妈,你别走,我和妈妈玩!”让哪个做妈妈的看了不为孩子的话而流泪,而伤心啊!孩子的愿望很简单啊,孩子需要你!<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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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0 0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p>&nbs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3 15:55: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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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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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三毛说的对,孩子需要你的爱。(如果他有选择的权利)。<br/>我看过一句话: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仅次于死亡。<br/>我不知道你怎样看。(当然我也理解你的难处)<br/>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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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秋水伊人</i>在2009-4-30 9:38:00的发言:</b><br/>
<p>我很想要回孩子,真的。我会努力的,唯一的途径是通过法院,who能帮我?</p></div>
<p>咨询一下律师。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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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09: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孩子真是很无辜啊,但大人之间的不能容忍,最大的受害还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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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1: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有了孩子就不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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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10: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p>&nbs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3 15:56: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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