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在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于河街道都家村党支部书记都光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都光华在任党支部期间,都家村委将收到的捐款未作记账处理就直接用于村委开支,违反了有关财经纪律,都光华作为村党支部书记负有主要责任。2016年9月,于河街道党工委给予都光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于河街道都家村会计王军之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王军之在任会计期间,都家村委将收到的捐款未作记账处理就直接用于村委开支,违反了有关财经纪律,王军之作为村会计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9月,于河街道党工委给予王军之党内警告处分。
于河街道都家村村委委员、现金保管员耿俊友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耿俊友在任现金保管员期间,都家村委将收到的捐款未作记账处理就直接用于村委开支,违反了有关财经纪律,耿俊友作为村现金保管员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9月,于河街道党工委勉于耿俊友党纪处分。
对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全区农村基层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职,维护好群众利益,切实加强对各项党纪条规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学习贯彻力度,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突出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中共潍城区*** 2016年10月20日
为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受贿、故意伤害等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潍坊鸢都湖-浮烟山综合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于国明受贿问题。于国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3838元。2016年9月,潍城区***监察局给予于国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望留街道庞家村党员李存玉故意伤害问题。李存玉身为庞家村党员,因琐事与村民发生争吵并用拳头将其鼻部打伤,致其鼻骨粉碎性骨折,后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2016年10月,望留街道党工委给予李存玉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对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全区基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职,维护好群众利益,切实加强对各项党纪条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贯彻力度,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突出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中共潍城区*** 2016年10月25日
来源:中共潍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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