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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在潍坊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应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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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7 09: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导语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你能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多少?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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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缴存比例合计为20%(不含)-24%的,贷款上限为40万元;缴存比例为16%(不含)-20%(含)的,贷款上限为37万元;缴存比例为16%(含)以下的,贷款上限为35万元。并以下列3项中的最低值作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最上限:

1、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国家、省、市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即首付款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总房款;


2、按借款人申请时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借款人为单身的,按申请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


3、按借款人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计算,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实际发放工资标准的或配偶无公积金的,可提供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作为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依据。


友情提示

借款人因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造成公积金贷款额不能满足需要的,可选择一名在潍坊市辖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承诺人。承诺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前,承诺人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部分不能使用。借款人借款后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可使用部分与承诺人冻结的金额相等时,可以进行置换。置换后恢复承诺人公积金账户的正常状态。有配偶的承诺人需征得其配偶同意。


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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