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5000多字的文件即将撬动我国基层环保部门的改革,省以下环保机构实现垂直管理是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 依照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后,市级环保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将由省级环保部门党组提名,市级环保部门既是本级政府的工作部门,也接受省级环保部门的双重领导。 同时,县级环保局将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负责人由市级环保局任免。 与之相配套的是,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现有的环境监察职能将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通过向市或跨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目前由市、县环境监测部门所承担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将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现有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级环保部门驻市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简单来说,就是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职能上收到省级。
原来不起眼的局, 现在提到如此的高度! 环保部的部长, 去年直接问责省长! 可见力度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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