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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潍坊市喜获“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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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16: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导语
9月19日,从在陕西延安召开的2016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传来喜讯:我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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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城市”是一个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也是目前我国对城市生态建设成就的最高评价。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评选活动,由国家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自2004年开始举办,每年评选一次,活动宗旨是“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今年的座谈会由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陕西省人民政府、经济日报社共同主办,延安市人民政府承办。会议向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授牌。除我市之外,另有包括烟台市、长春市、西安市在内的21个城市获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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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围绕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城市建设理念、发展模式和成功经验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包括潍坊市在内的部分获奖城市就森林城市与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提升城市品质和民生福祉、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等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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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是山东半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是环渤海经济圈重要节点城市,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两个国家主体功能区在这里交汇叠加。2013年以来,市委、***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示,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确定了人本和谐并行、生态建设优先的战略部署,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重要切入点,全力建设生态富裕文明新潍坊。三年来,全市始终秉持生态文明理念,实施“五大重点工程”,做大绿色产业文章,弘扬森林生态文化,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度、快速度、高强度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巨大成果。到2015年底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3.95%,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41.1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7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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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后,国家林业局将组织有关方面3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将撤销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图片来源:@潍坊远山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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