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农民进城,说起来很容易,但想要真正享受到所在城市的“市民化待遇”却并不容易。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就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印发相关意见,为进城农民享受市民化待遇给出了一系列福利政策。据了解,山东将把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可申请承租公租房或申领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
拿居住证参加医保,和当地居民缴一样的钱让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是不少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初衷。相关调研结果显示,在山东,为了让子女能接受良好教育是农民进城落户的第一驱动力。上述意见中提出,将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而且,从今年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医疗、养老……这些都是进城农民时刻关注的焦点话题。上述意见中提出,对于居住证持有人选择参加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将按当地参保居民同样的标准给予补助。而且,山东还将加快落实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积极推进参保人员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
在养老方面,上述意见中提出,将把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或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等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不仅如此,还会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省级财政按照符合领取居民基础养老金条件的老年人口数和相关补助标准对市县予以补助,市县政府负责落实缴费补贴政策,并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
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可申领住房租赁补贴对于不少进城农民来说,在“住”这方面遇到的困难比“衣”、“食”、“行”都大。怎么才能让进城农民不仅“进得来”、还能“住得下”?在这一方面,山东将鼓励农业转移人口通过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上述意见中明确提出,各市要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本地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可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申领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省市财政部门将按照实际承租或领取补贴人数分配相关补助资金,支持进城农民平等享受公租房保障政策。省级财政在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时,也将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尤其是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等棚户区改造任务重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
另外,在就业方面,在就业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进城农民,可免费享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
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享农业补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将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据了解,山东将按照责任共担、适度均衡的原则,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其中,将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农业转移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落实农民工同工同酬权利。
强行要求进城落户的农民转让土地承包权等“三权”?绝对不行。上述意见中明确提出,各地要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对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继续享受以土地为发放依据的各类农业补贴。
另外,上述意见中还提出,要通过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逐步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相关权益退出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相关权益,促进相关权益的实现和维护,但现阶段要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除此之外,还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进城落户农民在城镇居住、投资、创业,鼓励农民带资进城落户。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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