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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邹城:骑车低头看手机 当场被撞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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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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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5 17: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民生直通车》报道,画面中一位骑电动车送外卖的女子正在过马路,低头看手机的她并没有看到迎面驶来的摩托车,结果两车撞到了一起。

尽管摩托车被刷出去了30米远,由于摩托车驾驶员配戴了头盔等防护工具,只是受了轻伤,两人在事故中呢身体都没有收到伤害。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低头观看手机,没有遵守法律的规定,违反安全法第57条,未遵守交通安全,没有观察路面情况,负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在道路上通行,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时应当靠最右侧机动车道通行,负这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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