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7月1日起,我市正式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我省与天津、江苏、安徽、湖北、四川、浙江、吉林7省市已实现了点对点异地受理。以上7省市在潍工作、学习、生活的居民,可在我市指定的17个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到期换证、损坏及丢失补领。我市户籍的居民也可在以上7省市异地办理。
各县市区派出所受理点
“各县市区均指定一个派出所受理奎文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一中队指导员陈博介绍,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我市于7月1日起正式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目前,我市已与天津、江苏、安徽、湖北、四川、浙江、吉林七省市实现了点对点异地受理,其中,吉林省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居民暂不受理。在奎文区居住的以上地区居民,可到广文派出所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我市各个县市区均指定了一个派出所办理跨省异地受理工作。目前,其他派出所还不具备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以后将随着系统的调试、程序的规范陆续推开。
“异地受理办理时间与户籍地一致据介绍,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主要包括到期换证、身份证损坏、丢失三种情形,居民前来办理需要准备的证件、证明有所差别。
其中,身份证到期换证、因芯片受损无法读取信息等情况,以上地区居民只需持到期身份证原件到指定派出所,由户籍人员对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核验后即可受理;身份证丢失则需持居住证、户口簿到指定派出所进行办理,若未办理居住证,可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居住登记证明,然后再持户口簿到指定派出所办理。
异地受理点受理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将受理信息通过公安部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办理时间与户籍地受理一致,依照《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同时,异地受理身份证与户籍地受理一样,到期换证的收取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收取工本费40元。
此外,异地受理身份证目前只能进行普通证件办理,尚不能办理邮递业务。
“相貌特征变化大得回户籍地办有几种特殊情形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包括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身份证与人口系统登记地址差别较大的;在户籍办理过程中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身份证与人口系统登记地址差别较大的,比如你是江苏人,上大学时将户口迁到了天津,在天津办理了身份证,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了江苏,这样身份证和户籍登记情况差别就很大,也无法进行异地办理。”陈博说。
除了身份证异地受理外,此次公安部实行的“三项制度”还包括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自7月1日起,将历年积累的身份证丢失补领信息及时导入全国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对收到的丢失、被盗身份证妥善保管并将信息录入全国身份证丢失招领系统。以前居民身份证丢失有人登报挂失或者直接领取新证,今后将身份证丢失补领信息导入全国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则更加明确了用证人的法律责任。如果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办理银行卡、行骗等进行违法行为,便于依法处理。
来源:潍坊晚报、潍坊新闻网、潍坊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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