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诸城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00元)
山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调整最新消息:近日从山东诸城人社局了解到,自2016年7月1日起,山东诸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15元,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00元。中金网6月29日
诸城城乡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5连涨 中金网6月29日,据了解,本次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之后,将惠及全市60岁以上城乡居民19万人,同时实现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五连涨。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中央确定,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按照新的标准,诸城市下半年基础养老金发放额可增加1700多万元,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
【诸城养老金查询】 诸城养老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https://www.sdwfhrss.gov.cn:8000/rsjwz/ 诸城养老金电话查询:12333(从外地拨打,请在电话号码前面加 诸城市区号); 诸城养老金办公查询: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号直接到诸城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处查询。
诸城2016年月最低工资标准
诸城2016年月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6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5〕39号)同时废止。 四、各地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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