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奎文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对一餐饮店从业人员逾期未办理健康证明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5月5日,奎文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翰林街某餐饮店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内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已过期(有效期为一年),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要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
5月27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5名工作人员正在加工食品,均未办理健康证明,该餐饮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工作,且经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后仍未改正,奎文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对该餐饮店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奎文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对该店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明,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这不仅是工作需要,而且是法律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守法经营。健康证明可就近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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