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下发《关于做好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整合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取消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通知提出,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停止上述4类场所卫生许可申请的受理;已受理的,停止审批;对原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由原发证单位注销上述4类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并通报当地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于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外还有其他经营范围的公共场所,原发证单位应当对其经营项目及时进行变更。上述4类场所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
根据计划,各地要于2016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合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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