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待遇审核业务经办流程:
失业人员在解除合同60日内,持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到为民服务大厅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另准备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照片三张,办理待遇申领手续(材料符合条件后开具培训通知);经审核待遇后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通知本人到为民服务中心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工商银行卡及缴费单据)在每月15-25日到为民服务窗口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通过网上银行发放失业金。
(来源: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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