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3月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对《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据了解,山东夏季高考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高考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
发布会现场
3月10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左敏介绍,这标志着我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与此配套的《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目前正在教育部报备,待教育部批复同意后将及时发布。
山东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左敏
左敏介绍,《实施方案》中,主要包括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促进教育公平政策体系、严格考试招生监督管理等内容。其中,要求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科学划设学区,公办学校严格按学区招生,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变单纯以分数为依据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的招生模式。实行以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为主要形式的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夏季高考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左敏说,“两依据、一参考”,是指依据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考生夏季高考考试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以最好成绩入分。纳入高考录取的3科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考试科目中选择。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自2020年起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我省还将探索考生一档多投、多次选择的投档模式,增加高校与考生之间双向选择机会。
同时,完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录取采取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进行。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
此外,《实施方案》还规定,将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入学和参加考试制度,扩大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数量、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并严格高校招生计划管理,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确保考录各环节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义务教育招生体现公平原则学区划分确保公平就近入学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志勇
在发布会上,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表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主要体现“公平”原则,学区划分主要是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张志勇说,普通中小学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主要体现“公平”原则。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小学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划片招生。
对人们比较关心的学区如何划分的问题,张志勇说,学区划分主要是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规模、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具体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
普通高中招生方面,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主要措施是建立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成绩采取等级呈现方式,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普通高中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暂不具备条件的市采取“分数+等级”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语、数、外3科采用分数表达。同时,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在规定的范围、标准和计划内自主录取学生。
张志勇说,他希望通过这些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的导向作用,大力推进教育公平,改变单纯以考试分数为招生依据的做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山东建立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将成为高职招生主渠道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 宋承祥
山东在教育改革中提出建立包括夏季高考、春季高考、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到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我省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宋承祥认为,构建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模式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他介绍,前些年,我省在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这次改革提出了建立包括夏季高考、春季高考、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职招生实施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贯通培养等多种分类考试招生形式。春季高考时高职分类招生的主要渠道,主要为高职(高专)院校和部分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选拔学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模式,“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考试满分320分,“专业技能”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两部分,满分430分。考试按专业类别组织,突出考查学生技术技能,技能测试可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采取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优势、个性特长、能力倾向以及高校招生专业的要求,选择“专业技能”考试的类别。
宋承祥说,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的人才、传承技术技能的职责。目前,我省143所高等学校中,高职院校达到76所。“在这样的背景下,将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适应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选拔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按照改革方案的总体设计,到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我省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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