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看到,每天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咨询都有十几条到二十条之多,而其中,关于商业贷款如何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咨询几乎每天都有。本月中旬,公积金中心发布了房贷“商转公”业务的补充通知,对此前从10月15日开始实施的商转公实施办法进行了解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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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转公后借款人如何界定?首先,对于夫妻二人谁作为商转公后借款人的界定问题。举个例子,张先生和王女士是一对夫妻,如果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二人的名字同时存在,那么商转公后,两人谁都可以作为公积金贷款的还款人。但假设张先生由于目前缴纳公积金时间太短,或者可贷款额度不足,而妻子王女士也符合商转公的条件,想以妻子王女士为还款人,而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却只有张先生的名字,那么夫妻二人可以去房管部门把妻子变更为产权人,或者把二人名字同时登记备案,二人对房屋拥有共有权,如此,就可以在办理商转公后以妻子为还款人。
“ 商转公房屋套数如何界定?在商转公房屋套数的界定方面,借款人全家房屋查询结果显示有两套住房的,其中一套的商业贷款已经还清,还没有还清商业贷款的房屋要办理商转公,可以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如果两套房屋都还没有还清商业贷款,用其中一套办理商转公,则按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 商转公是否只有指定商业银行才能办理?目前,市公积金中心已经与13家商业银行签署了委托协议。但如果购房者办理商业贷款的银行不在这13家之列,是不是就不能办理商转公了呢?补充说明明确指出,只要银行同意提前还清款项,符合银行提出的相关要求,办理人可以选择先还后贷的方式办理商转公,就是说,办理人可以先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后,再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来源:WFT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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