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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有偿新闻",拷问道德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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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6 06:19: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有偿新闻”为何屡禁不绝?(原创)
马鼎奇
  中央新闻宣传部门曾经三申五令:要杜绝有偿新闻的不正之风在媒体蔓延滋长,并将它提到激浊扬清,反腐倡廉,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的过硬报刊采编队伍的高度来认识。在笔者印象中至少有十多年的历史了。
  然而,时至今日,有的地区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虽有所收敛,但“暗流涌动”,树欲静而风不止,素质并未真正提高,彻底更弦易辙,“吃、拿、卡、要” 时有所闻,并未“消声匿迹” 。为掩人耳目,市里不行,就跑到县乡。反正,“ 索之有理、 受之无愧”, 你要扬名、我要实惠。各取所需,货币交换,“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看似公平合理。于是,这一切成了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而且似乎还有变本加利,愈演愈烈之势。只不过过程更隐蔽,手段更高明。总之,“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你舍不得“放血”,就见不得报、上不了电视。他也不回绝你,就将你打入“冷宫”或“束之高阁”。 反正他有的是时间,“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这样“破财上报”实在得不偿失,弄得社区干部左右为难,怨声载遒,叫苦不迭。
  由于常去各社区与不少干部交流接触,笔者也感同身受,了解到基层干部的苦衷,现在他们只要一谈到上报纸、上电视,就视为畏途,退避三舍,大叹苦经。
  “还是饶了我吧、我谢谢你一家门!”笔者起初好生奇怪!上新闻媒体宣传社区新貌、好人好事是正事,如此“谦谦相让”,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既可以提高知名度,也可鼓舞士气,以利“再创佳绩”,一举数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话又说回来,单位的“事迹”是否值得宣传,是否具有“含金量” 与新闻价值,那还得媒体编辑说了算,你要上,还不一定让你上呢!后来才知道:现在见报真是难于上青天!即使仅仅发表一篇无足轻重的“豆腐块”文章,也要“烧香”、“拜佛”、“上供”。 少则花二、三百元多则花四、五百元。更不要说扬扬洒洒一万字的所谓“深度报道”!这放在企业,也许“水牛身上拔根毛”,区区小事,不足挂齿。可是,社区一年街道仅拨一万元的办公经费!如何经得起这等“赤豆榨油” 般的“巧取豪夺” 。
  街道每年对社区登报都有明确指标,年底考核不达标个人仕途升迁各方面都会受程度不同的影响,所以明知是不正之风,却没有勇气抵制。相反,逼仄无奈之中束紧裤带“打肿脸充胖子” ,满足这些所谓“无冕之王”的欲壑。或许这就是有偿新闻屡禁不绝的社会原因。
同时,既然新闻是花钱发表的,假新闻就可能乘虚而入,人们也有理由对新闻的真实、公正、客观、有理由表示质疑。
  所以,这种见不得阳光的幕后交易,大多是私下进行,从不“显山露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既无物证、也无旁证。西方的福尔摩斯在世,恐怕也是“老虎吃刺猬,无从下口” ,心知肚明,却面临无可奈何的尴尬,退步说,即使“东窗事发”,数额也不算大。就定不了什么罪。因此杜绝有偿新闻关键,还在于从业者恪守职业操手和廉结自律。
  类似此类现象“斩不断、理还乱” 。各地都程度不同地暗地存在。如果不下大力气根治,那么,确实会影响新闻媒体的公信度与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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