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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男子自称“美食小编” 骗200多家餐厅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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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6 09: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新文化讯 24日12时21分,有长春网友在微博爆料:“长春有个假记者骗吃骗喝蹭婚宴,已经骗了200多家餐厅!”
该网友称,“这个胖子还有其他名头”———某“美食小编”,还曾自称“新文化报美食记者”。该网友在微博中附上了该男子的照片,看相貌有30多岁。同时,网友还发出了该男子的QQ信息,从他的网名看,曾起名为“大嘴(美食小编)”。还有网友在评论中称,“据说他还因此拿了店家的钱。”
店家:白吃了300多元
一名杨姓店主向新文化记者透露,他与该男子曾共同在一个美食点评类的群中,几个月前,男子加他为好友。按照杨姓店主提供的截图,男子当时称“我是新文化报美食专栏记者,请问是烤肉吗?我可以了解下你家美食吗?”
杨姓店主说,“当时大意了,没有确切核实身份。他就来到了我的店里吃了一顿。三个人一起吃的,我和我媳妇,还有他,我基本在旁边就是负责讲解……他真的非常非常能吃!一顿吃掉了300多元钱的。”
后来店主看到了那名男子的微信朋友圈,确实都是美食照片,但照片质量很差,没有说明和点评,也没有发稿,还将店主删除了。店主通过朋友了解到,男子以前也有类似行为。
相关媒体:曾经对其警告
那名男子曾自称有多家媒体的身份。其中一家美食节目相关负责人称,该节目组绝对没有此人。另一家美食网络媒体官方微博表示,已封杀此人,大家注意吧。敬告各位商家,如有人打着旗号谈合作,可随时与该方核实。该媒体相关负责人称,此人曾经以“美食达人”身份参加活动,随后曾经成为该媒体的投稿人,如今在知道情况后,已经将其从队伍中剔除。
新文化报负责美食行业的部门透露,曾经有人将类似情况反映至报社。对此,也曾对这名男子进行过警告。此人在当时承诺,今后将不会冒用新文化报美食记者的身份。
当事人:给一个改过的机会
24日下午,此人将微博名改为“改过自新重新”;QQ也改名为“改过自新”。
记者辗转与男子取得联系。他称,新文化报曾有人对他进行过警告,之后他没有再冒用过,但“其他地方的身份,确实最近是用过”。网友所称的“骗吃骗喝200多家餐厅”,他自称并没有那么多,“确实也有人要给我钱,但是我没有拿钱。”
他说,自己确实意识到这种行为非常不对,希望能够向店家们真诚道歉,“我到那里打义工,或者什么样的方式补偿都可以。”
随后,他在微博上发出消息:“我真心的给各位商家,各位消费者和一些媒体朋友(道歉)。我不找任何理由。首先我纠正自己改过自新。最重要的是给各位商家带来了一些困扰,希望我能用我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弥补过错。我希望能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我会给商家用实际行动来弥补损失。”
律师:如收钱或触犯刑律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国明说,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人单次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如果出现虚构身份,仅仅是为了吹嘘,那么应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收取他人财物,或者造成了他人财物损失,单次达到了2000元以上,或者不受数额限制,多次进行,则涉嫌刑事犯罪。
本文来源:华商网-新文化报 。作者:彭洪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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