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果因病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办理病退或者退职。
一、申请条件:
1、病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退职:男年龄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年以上;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申报材料: 1、单位和职工个人病退或退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潍坊市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3、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联网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中,精神性疾病的申报病退须提供三年以上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申报退职的须提供五年以上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其它疾病申报病退的须提供一年以上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申报退职的须提供二年以上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应按有关规定加盖公章;病情危重职工可不受上述病历条件限制;按规定不需联网或因客观情况限制无法联网的应如实说明原因。因先天残疾等原因无住院病历的,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报名; 5、授权书; 6、职工档案及养老保险手册 7、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所需材料。 三、办理程序: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可以向所在单位(代理人员到代理中心申报)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代理中心)汇总后于每月1-10日报我局社会保险科,我局初审汇总后统一报潍坊市局,潍坊复审合格后择期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就可以办理病退或退职。 咨询电话:612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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