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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潍坊刮风脾气大,吹倒围墙又砸车!(附现场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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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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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6 15: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8月5日下午,潍坊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刮起7—8级大风。大风致使寒亭区庆鹏国际小区围墙倒塌,停靠在围墙下的18辆私家车被砸。据悉,庆鹏国际小区物业方面已经联系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事故暂无人员伤亡,损失具体数额尚不明确。


现场监控视频现场情况

风刮围墙砸车咋索赔?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原则上,由开发商(围墙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围墙倒塌,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6条,开发商系围墙的建设单位,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将《民法通则》中关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法律适用问题,分列为两个不同的条款:

1、将脱落、坠落的情形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2、倒塌的情形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适用严格责任,即只要受害人证明其所受损害系因建筑物倒塌造成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无论是否有过错,都必须先直接承担责任。作为受害人,可向法院基于本条起诉,只需证明其所受损害系前述倒塌物所致即可。作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如果认为另有责任人的,诸如损害系因勘察设计缺陷、监理失职以及第三人原因造成等,依法再享有追偿权。由于城市发生暴雨及大风,事先肯定发布过气象预报,则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所以应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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