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还没有报送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请抓紧,报送工作本月底就要截止了!各经营者要抓紧时间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否则企业将被“拉黑”,而且污点将伴随终身。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如实上报2013、2014年年度报告,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截至6月17日,我市已有63094户企业和268950户个体工商户报送并公示了2013年度年报信息,公示率分别为85.52%和77.66%;有82201户企业、317150户个体工商户和185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并公示了2014年度年报信息,公示率分别为83.43%、78.57%和95.64%。
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逾期未报送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这两种情形都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满3年仍未报送年报的,将直接“拉黑”——进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经营异常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政府限制或者禁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工商部门会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对企业进行抽查,企业如果有对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异常企业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
各市场主体要珍惜自己的信用,尽早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www.sdxy.gov.cn)或潍坊市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www.wfaic.gov.cn),进行网上申报。登录后按照系统所列内容完整填报、提交后,年报公示即完成。企业无须再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报的书面材料,营业执照无须加盖年报戳记。不要临近截止日期才扎堆报送,避免网络拥堵影响年报;不要报送虚假年报信息,避免在抽查中被认定为“公示信息弄虚作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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