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一男子误以为助力车不是机动车,醉酒驾驶助力车上路,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 诸城市密州街道的朱某听信商家的宣传,认为助力车不是机动车,无需挂牌办证,为图方便,就购买了一辆助力车,骑车外出办事觉得很方便,还多次酒后驾驶助力车上路。 2014年10月13日下午3时许,朱某饮酒后驾驶助力车外出,没想到驾车不慎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当民警走近后,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民警发现助力车驾驶员朱某身体摇摇晃晃站立不稳,嘴里还不停地嚼着口香糖掩盖酒气,民警立即请朱某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朱某对民警的询问答非所问,当民警再三要求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朱某又以各种理由推托。最后,经半小时劝说,朱某终于同意做酒精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168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在事故调查中确定朱某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遂依法对朱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案件诉讼审理过程中,朱某提出了助力车不是机动车的理由,经依法鉴定,朱某所驾驶车辆系机动车无疑。 2015年5月4日,朱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朱某幡然醒悟,并表示今后一定引以为戒,时刻谨记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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