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夏日北方小城的青春死亡事件
1
一个人死了。
或者说,一个人就要死了。
这件事,发生在一个20世纪90年代一个北方小县城里。说是小城,也算有些规模,一百多万的人口,几千年的东夷人文。
显然死亡这样的事情,这里每天都在发生。
2
是的,一个人死了并不奇怪。
奇怪的是一个年仅二十五岁的青年人自己宣布了自己的死亡。
他像一个隔世的人用从容的语调、冷静的词汇完成了自己死亡的叙述。他肯定不是乡村的祀事客,更不会是教堂的牧师,但是对于死亡,在他看来不但几近平常,而且非常神圣和向往,基于这些因素,人们认定这是一位有臆想症的精神病患者在病发时做出的奇怪行为。
就在几年之前,另一个来自安徽也是二十五岁的小伙子在山海关两条铁轨上用鲜血开出了世界上最艳丽的花朵,他说他的死跟任何人无关。他的名字叫查海生,后来普遍被某些专家认定为精神分裂病人。
3
可能是因为这样,小城的人们把这件事仅仅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信息爆炸的年代,这种鸡毛蒜皮之事随手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人们不会因为这种小事驻足弄个究竟。直到事情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一个身披黄色军大衣的年轻小伙子在路边书摊上,随意地翻开一本破旧的杂志发现了这件事情的蹊跷并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位年轻的小伙子,刚刚遭遇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平淡的恋情,作为故事的另一个男主角,他在一座破旧的桥边等他的恋人从桥的另一端出现,他一无所有百无聊赖,正依靠几棵来自故乡的大白菜度过人生中最寒冷的一个冬天。
由于风太大,小伙子单薄的身躯被风吹得晃了一下,整个书摊在风里哗哗作响仿佛有话要说,他放下手中的书,不由自主的裹紧了沾满油渍的黄大衣,踢踢踏踏地带走了满腹疑惑。
踢踢踏踏是因为他的鞋子并不合脚。
4
小伙子只是偶然翻阅了书中的一首诗歌。
那首诗歌的名字叫做《宋永亮之死》。
作者宋永亮,笔名长笛手。
写作时间是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五日,记住,这个时间很重要。
而那个穿黄色大衣的小伙子,就是我。
5
其实那就是一首关于描绘死亡的现代诗歌,篇幅也很短,只有十行。从字面上,虽然“死”字出现两次,但是通篇文本没有任何恐怖、黑暗、困惑、咒怨等神秘气息,也没有患得患失、怯弱、逃避、排斥、暴躁等负面情绪的表达,如此分析,诗歌的主人是把他描述的死亡作为一种追求,来完成他人生的栖息,像从一个房间进入另一个房间,而死亡的房间里的灯火看上去更加柔和与温暖。
这首诗歌纯朴简约节奏舒缓,如同森林深处的河流,像雨水渗进砂土,作者用六月作为死亡时间,那时候麦穗垂首艾草旺盛,他希望用艾草气味拒绝成群结队的蚂蚁的造访,这个季节,艾草插满了他故乡的屋檐,鸽子和孩子们的口哨作为事件背景音乐,两种声音相互缠绕一起穿过了阳光下的丛林。
他整理着书架,作为多年以来的习惯他不会让任何一本书蒙尘,当然全世界人们都知道他是不想让任何灰尘遮蔽心灵的光芒,六月的风很快就吹干了他写下的墨迹,这时候,他一定会轻轻地打开虚掩的窗户,我想他的房间一定会有窗户,如果没有,让我们一起给他虚构上至少一扇窗子。在这首诗歌中,他最后写道:
“死亡,是一个什么颜色的动词?”
你无法从黑色中分辨白或者黄,我说的黑色也可能是其他的颜色,总之颜色是虚晃一枪,令人吃惊的是他把死亡作为一个动词。
动词?为什么是动词?难道这是他的一场阴谋?他正策划用死亡来完成什么?
6
一个死了的人还要继续活着,一个活着的人却为自己写了讣告,这个事件周边本身就充斥着各种假设。无法相信未来的兄弟、在光阴里慢慢陈旧了的故居、连任的村长、楚楚动人的妓女、第三十五位情人、兴华西路的广告牌、鸟笼子里的老鼠、重新认识了自己的骨头、坚持了很久的秋风、一盆安放在床头的吊兰、夜晚里见到的树木、刀光里的汉字等等,这些都是死亡强大的理由。在作者另一首诗歌里他这样写道:
“谁?谁懂得今夜微风的暗语?
谁面向红尘,面向凝滞的河流面向枯枝上面的白雪?
……”
操蛋的世界即使这样,也有一万个理由让你活下去,有一千种可能让你活的人模狗样,至少你手里还有抵抗寒冷的几种武器,就算最后你穷的只剩下拳头,捏紧了仍然可以活的理直气壮,在这里你可以用身体灵魂交换到任何物质。究竟是什么力量让你要穿越喧嚣的人间,去探寻死亡背后的意义?他为什么急于摆脱被身体束缚着的灵魂,他要在生与死之间建立什么?莫非他要告诉我们一些只有死亡了的人才有权利说的话?
我茫然。
7
时间可以作为事件的注脚,这个年代所有的潮水都汹涌澎湃。
就像前面说到那位姓查的书生,诗人的身份使事件蒙上了一层滑稽的气氛,作为被现实一件一件脱光了衣服的群体,诗人们灰头土脸一无是处,个个如丧考妣,像一只只无头苍蝇令面前如雪的的墙壁蒙羞。
当荷尔德林追问在贫乏的时代诗人何为?诗人,这些曾经带着荆棘花王冠黑夜里走遍大地的人,你们告诉我!死亡就是唯一的答案吗?
谁来拨开这一头的雾水。
8
诗人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五日叙述了自己的死亡,而我在时隔几年之后认识了事件的当事人,他异常清醒。
他从一个叫做相州的小镇而来,穿越二十公里轻微的繁华,我们在一个小酒馆里消耗了大量的啤酒。那个小酒馆,门口有两棵高大挺拔的白杨树,静默肃立,叶子上落满了鸟的叫声和来自这个城市的灰尘。
一见如故的我们谈到了民国时代的白话、上世纪80年代的朦胧、青春、辉煌,也谈到了令人不齿的某某流派、某某主义,当然,我们谈的最多的是乡愁、伤痛、妥协、离开等话题,我们会因为明天沉默不语,也会因为一件小事心领神会而哈哈一笑。
当然,我不必在这里故弄玄虚,也无意于把这个事件写成类似侦探推理的文章,对于那首困扰我好久名叫《宋永亮之死》的诗歌,在我问起他的时候,他作为死亡事件的始作俑者目光如炬神情平静,我企图能在他的眼中发觉一丝不安,或者,接下来我们的谈话因为这首诗歌变得顾盼左右,但是我没有成功。他的坦然让我吃惊,作为被缪斯眷顾的天才诗歌少年,长期隐居于这座北方的小城,他敏感地觉察到了自己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因为文化的空气越来越稀薄。而此后的十年间,他一不留神而引领的文学热潮在这个小城波澜起伏,离开小城的日子里,在朋友间欲言又止的神情里,他的影子忽隐忽现。
苦闷的景象让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一次溺水的经历,我在慌乱中丢失了呼吸的芦苇,我眼中明明就是一片晃晃的天空。
“持续的雨水阻止脚步,让你看清即将来临的亡灵,
请收回你的鲜血、骨骼,潜藏在梦中的女人。
世间的人们呵!原谅我在黎明来临之前,
用自己的鲜血,清洗自己的墓碑。”
此情无计,只有字里藏身。
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诗歌最终将会埋葬他的躯体和不平静的睡眠。
9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诉诸语言之后确很平凡,但当时的我并不是将其作为语言,而是作为一团薄雾样的东西来用整个身心感受的。无论镇纸中,还是桌球台上排列的红白四个球体里,都存在着死。并且我们每个人都在活着的同时像吸入细小灰尘似的将其吸入肺中。
在此以前,我是将死作为完全游离于生之外的独立存在来把握的。就是说:“死迟早会将我们俘获在手。但反言之,在死俘获我们之前,我们并未被死俘获。”在我看来,这种想法是天经地义、无懈可击的。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不在彼侧。在活得好端端的青春时代,居然凡事都以死为轴心旋转不休。
——村上春树
隔海向彼岸的大师致敬,我从他的文字里隐约看到了死亡的端倪,或许这位异国他乡的哲人更能准确注解诗人死亡的意义。
10
事情的原委应该是这样的:一个人带着思想的能量降临,生存和毁灭确实是一个问题,死亡作为故事的结局,也是另一个开始,虽然人人恐惧又无法逃避,但是熙熙攘攘无知的人们都挤在这条路上。思想催开了路边的鲜花,人们的手却纷纷指向前方虚无缥缈的亮光,死亡的感觉本来无法传递给第二个人,或者可以这样认为,在20世纪90年代,诗人长笛手因为天生的触觉感知并破解了微风中的暗语,用诗歌说出了路尽头的死亡,他妄想用诗歌呼唤世上每一个存在生命迹象的个体和个体中诗意的部分。他这位向死而生的灵魂歌者,在小城难以获取需要的安慰,他与死亡双向相互做着选择,与其说是死亡在这一刻选择了他,倒不如说他选择了死亡,他说出了死亡而没人相信,甚至都没人听见他说的到底是什么,直到他的内心变得宁静。
一件事,当你说出了它,它就不存在了,它已经死亡。
后来诗人长笛手远走他乡,这是生命对他的责罚,青春献给身后那座小城,他一个人黯然离场。
时间又过去了十年,我不再是那个穿黄大衣的年轻人,他也不再是那个天才诗歌少年,死亡离我们越来越近,而来自一九九六年的“死亡”两个字变得越来越刺眼。这些年我们不再谈青春,不愿谈辉煌……因为青春和辉煌跟那座小城一起,被雪藏,被埋葬,也被深深地铭记。比如你要看到的现在的曾经的我,比如你看到的这本《站在夜晚的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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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的叙述让你觉的不知所云,我还是很理智的用了一个句号来结束我的喃喃自语,关于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文字,只能这样了,我庆幸是一个句号,而不是一个叹号。
我泡好一杯茶,这个小城的春天出产上好的绿茶。
昨天,长笛手电话里告诉我他要回小城来,希望一聚,我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见到他。
今夜,必是一场宿醉,光影凌乱处,我希望能见到另一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