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我局调查了解到的南湖区社区孔戈庄三村居民孟昭记、王淑美家庭基本情况及前期救助情况通报一下: 孟昭记, 74岁,孔戈庄三村居民;妻子王淑美,女, 70岁,;长子董继福、次子孟宪军,均患有不同程的精神残疾。现王淑美夫妇与次子一起生活。2011年7月,经个人申请,社区调查,龙都街道办给孟昭记一家三口办理了农村低保,现每季度发低保金1275元。 经调查了解,为照顾孟昭记家庭生活,社区安排孟昭记在社区干卫生保洁,月收入600元,王淑美本人修鞋。孟宪军因患精神病,不能正常干活。2013年底,王淑美本人来民政局反映,门窗玻璃被儿子打碎,天冷,无钱更换门窗玻璃。经跟南湖生态区沟通协调,给予申请上报临时救助,发给困难救助金2000元。2014年5月,王淑美又因房屋漏雨,无力维修为由再次申请,民政局再次给予救助2000元。 其长子董继福,家庭户籍人口2口(妻子户口未迁入)。于2011年7月办理农村低保,现每季度发低保金1101元。妻子在饭店打工,月收入1000元以上;女儿于2014年8月考取西北民族大学艺术类音乐系,为保证其顺利入学,民政局为董小凤发放大学生救助金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