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全市乡村医生底数,准确掌握人员数量和有关信息,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市卫生局召开全市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启动会议,安排全市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
本次调查摸底针对以下两类人员:一是在岗乡村医生。指目前在我市村卫生室岗位工作,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我市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的乡村医生。二是离岗乡村医生。指现为我市户籍,曾在我市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离岗后没有再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的人员。原为诸城市户籍现已经迁出我市的,已经去世的,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包括违反计划生育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解聘、开除的乡村医生不列入本次调查摸底范围。
本次调查摸底采取档案检索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以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备案数据库为基准,由我市卫生行政部门通过查阅乡村医生档案、比对现场登记表信息等方法进行。离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以我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登记为基础,坚持物证为主、人证必须、调查审核、客观公正、公开监督的原则,由各镇(街)卫生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现场调查的方法进行。
本次调查摸底采取档案检索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摸底程序按照宣传发动、街镇登记、镇街查证、汇总公示、街镇确认、市级复审6个步骤推进,全部工作预计9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