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91|回复: 4

山东“单独二胎”政策正式落地

[复制链接]

268

主题

1993

帖子

1万

积分

白银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118

喜气羊羊

发表于 2014-6-3 08: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修正后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计行政部门批准,就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另外,我省还取消了被称为一胎“准生证”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一胎只需生育后登记即可。
  修改后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计行政部门批准,可生育第二个子女。这将此前“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计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双独两孩”政策改为“单独两孩”政策。
  修改前的《条例》规定,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但需要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现在,山东为彻底解决办证难的问题,决定彻底取消“准生证”制度,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生育后三月内应持《出生医学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进行生育登记,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

  取消《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后,我省还将《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原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孕产期保健和接生服务时,应当查验孕产妇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发现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的,应当在三日内告知该机构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修改为“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孕产期保健和接生服务时,应当查验孕产妇的生育证;发现无生育证的,应当在五日内告知该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修改后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还规定,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计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十八届三中全会成了处罚分水岭

  30日,“单独两孩”政策在我省正式落地。但居民仍有不少疑问:哪些人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生“二孩”需要什么程序?30日,省卫计委就相关疑问做出了解答。

  走程序 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生育证

  “单独二孩”政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对此,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解释,按照相关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夫妇,才算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即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

  那如何才能确定是“独生子女”呢?省卫计委解释,根据相关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生第一个孩子,要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二孩时要办什么手续?怎么办理?”早已经完成生二孩前身体检查的省城市民孙胜兰说出了许多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夫妇的关注焦点。

  根据新修改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请生育第二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

  为界定申请人是独生子女,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包括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别马虎 不办生育证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办理《生育证》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多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要是不办《生育证》,就生“二孩”会有什么处罚呢?根据新修改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女性在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按照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悉,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基数是指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

  送实惠 只批评教育,抢生族心中石头落地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自那时起,不少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就跃跃欲试,到底要不要“抢孕”“抢生”呢,抢了会不会受罚?这让不少夫妇很纠结。

  30日,省卫计委正式对外解释说,以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的时间为节点。2013年11月12日至《修改决定》正式生效之间,单独夫妇已经怀孕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进行批评教育,补办《生育证》。

  “这就是说,‘抢生’的不罚款了啊!”听了这个消息后,前几天刚刚生了第二个孩子的济南市民李素兰(化名)非常高兴,“这几年早就传言说可能会放开单独两孩,正好去年8月份意外怀孕了。”由于已近40岁,李素兰和家人商量后还是决定“赌一把”。

  其实,自从怀孕以来,李素兰一直关注着其他省份的政策,“我看着已经出台政策的省份,有的紧,有的松,但不少省份对抢生罚款,咱省这次不罚款,真是太好了,太以人为本了。”

  “政府决定对这些抢生、抢孕的不罚款,真是显示了政府执政观念的变化。”另一位抢生妈妈张娟对这项政策赞不绝口。但也有人得知这项政策后非常懊恼。

  “早知道就再等俩月怀孕了啊。”一市民小孙在2013年10月刚刚生了二胎,“早知道这样,我就再等等了,我们是符合‘单独两孩’的啊!”就是相差这一个月,小孙一家不得不付出数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268

主题

1993

帖子

1万

积分

白银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118

喜气羊羊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08: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山东省卫计委有关人士就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答记者问
问:我省如何贯彻落实单独两孩政策?
答: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决策部署,在充分进行人口形势分析与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决定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的形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正式在全省贯彻落实单独两孩政策。

问: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何意义?

答: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二是有利于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问:为什么叫“单独两孩”而不是“单独二胎”?
答: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此次单独两孩政策,之所以称“两孩”而非“二胎”,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单独两孩”更为准确。如果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适用单独两孩政策了。

问:我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何时能申请再生育?

答:《修改决定》正式生效后,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以下简称单独夫妇),可以根据各自情况依法申请再生育。
问: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条例》和《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夫妇,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1、一方为独生子女;

2、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

3、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

问:适用单独两孩政策的独生子女怎样界定?

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4〕1号)精神,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问:单独夫妇在《修改决定》正式生效前已经生育或怀孕的,如何处理?

答:以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时间为节点。2013年11月12日至《修改决定》正式生效之间,单独夫妇已经怀孕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进行批评教育,补办《生育证》。

问: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办理《生育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应查验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多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问:如何界定申请人是否为独生子女,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答:需提交:(1)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问: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妇,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是否追回?

答:单独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应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批准再生育当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问:为什么要取消《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取消之后如何办理生育登记?

答:多年来,我省实行的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制度,作为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的重要途径和再生育审批的有效凭据,对我省稳定低生育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卫生计生职能的合并和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的完善,为改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制度提供了可能条件。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办证难题,这次 《条例》修正在保留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的同时,取消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生育后三个月内应当持《出生医学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生育登记实行首接负责制。

问:如何应对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的出生人口增加等方面的压力?

答:山东省计划生育工作起步早、效果好,独生子女数量多,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全省未来3-5年内出生人口将会有所增加,生育水平会出现一定幅度的升高,也会给卫生、教育等配套公共服务带来压力。为确保单独两孩政策扎实稳妥有序实施,我省已对单独两孩政策实施风险进行了全面评估,研究制定了具体的预案。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单独两孩政策解读,向群众讲清楚政策的适用对象和有关规定,搞好人口出生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开生育高峰理性生育,防止扎堆生育。二是完善配套政策。随着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需要合理规划和配置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确保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特别是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适当增加产科、新生儿科床位数;科学调配技术人员,提升助产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加强助产服务技术管理,扎实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面提升出生人口素质。三是切实搞好服务。针对一些地方可能出现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群众集中办证问题,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畅通服务渠道,规范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切实把好事办好,避免“办证难”问题的出现。总之,要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前提下,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切实做到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人口总量保持在规划目标之内。

问:单独两孩政策是否意味着计划生育工作要放松了?


答:单独两孩政策的出台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放松,而是中央结合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时俱进作出的战略部署,符合群众的意愿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现行生育政策是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符合国情、省情,是完全正确的。同时,在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践中,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努力和广大群众的奉献,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为政策的调整提供了人口基础。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变,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毫不放松地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优质服务,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和特殊困难家庭的特别扶助;同时,对于违法生育特别是多孩违法生育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保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确保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72

主题

1万

帖子

6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67097

金点子勋章新年送“福”2013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6-3 09: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单独二孩不是二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43

主题

3481

帖子

4万

积分

功勋元老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45148
QQ
发表于 2014-6-3 09: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soso_e18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59

主题

2万

帖子

17万

积分

功勋元老

代理人保,人寿,天平,平安车险:130 8145 8145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175800

注册纪念日母亲节勋章金点子勋章新年送“福”爱心使者宣传大使原创先锋调侃乱语幽默大师吉祥兔我爱妈妈缘梦七夕2011十大优秀版主情人节勋章端午节勋章2012优秀版主中级网友记者2013国庆游记2013风云人物马年大吉勋章寻最美劳动者父亲节勋章红色文化纪念勋章

发表于 2014-6-3 10: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及时雨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