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从岛内开往厦门北站的957路公交车,一名乘客因手机被盗,要求司机停车并关闭前后车门,所有乘客不能下车,等候警察到现场处理。数十名乘客因此被耽误了30多分钟,甚至有不少乘客错过了动车发车时间,不得不改签车票。这些损失到底谁负责?
类似这样的公交车上失窃案时有发生。今天是她,明天可能就是你我,最万全的做法:是每个人都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那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但显然,小偷是防不胜防的,所以,我们必须面对,公交车上丢失东西,失主要求全车人陪着等警察合不合适呢?要求搜身合不合法?如果已经这么做了,乘客的时间损失,财物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
被盗者 有权要求停车吗?
一般,乘客在乘客在车上丢失了钱物,应首先拨打110报警,等待离案发地点最近的派出所民警处警。若是被盗的乘客报警了,警察会要求司机停车等待检查。
公交司机 进退两难 停不停都错?
首先,公交司机有义务:“乘客投币登上公交车,即与公交公司成立了一个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公交公司有义务保障上车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有义务将乘客顺利送达乘客选定的公交站点。”
然而,公交司机也两难:如公交司机不积极配合受害乘客可能使小偷借机逃走;如果公交车长积极配合受害乘客,则可能构成对其他乘客的违约或不公。
最后,如果乘客已经报警了,警察要求司机配合处理,司机就得停车。
其他乘客 最无辜的受害者
乘客永远的疑问:因为一个人手机被盗,就要让数十人“陪等”的做法不妥。其他乘客如果错过动车,误工费、住宿费等谁来承担这些损失呢?
其他乘客因为可能涉及小偷,就得接受调查,但因此造成的时间损失以及财物损失谁又该负责呢?律师认为:应由偷窃者承担,但此类案件的小偷往往找不到,损失的承担者就落到被盗者身上了。然而又有多少被盗者愿意承担这种损失呢?
小偷
据有经验的民警介绍,小偷在公交上行窃往往会在拥堵的车门口动手,得手后,会在车到站时提前下车,迅速逃离第一现场。
由此看来,在公交上丢失财物,除非你有很大的把握能够找回丢失的财物,否则报警解决,让乘客“陪等”不仅不能有效解决事情,还会引来公愤,但是如果不报警,那不就是无作为,任由小偷猖狂吗?坛友们,你们怎么看,在公交上丢失,你会报警叫停公交吗?如果你是乘客,你会配合吗?
坛友们,你们怎么看?在公交上丢失财物,你会报警叫停公交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