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另收公共照明电费,合理吗
| 诸城市物价局:物业费之外不得向业主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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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张先生求助:“每月除了要交物业管理费之外,还得交纳小区公共照明电费和二次供水电费,连续交了几年,也不知道该不该交纳,希望帮办记者能帮帮我们。”4月8日,诸城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记者帮办热线反映,他家居住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向业主们收取物业费外,还要收取每月分摊的公共水电费,尽管每月只有几十元费用,但大部分业主对于这项费用持质疑态度。对于此事,张先生希望记者能给予帮助。 记者帮办:物业费之外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费用。 为何让业主们交纳公共水电费?8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处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为2008年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随后物业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协议进行收费,其中就包括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的物业费、公共照明费以及二次供水电费等。“后来开始实施‘一费制’,我们贴出告示通知业主来签新的服务协议,按照法定产权建筑面积计收,不再收取二次供水电费,不过只有少数业主签了协议,我们只能按照以前办法收费。”对此,张先生表示自己并没有接到物业的通知。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诸城市物价局,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据《诸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已包含公共水电费、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等费用,实施二次供水所产生的费用不得再向业主收取。至于该小区物业人员提出的物业费由原先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改为法定产权建筑面积计收的做法,工作人员表示不合理:“结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潍坊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诸城市住宅区划内电力等设施设备运行产生的水电损费用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水电损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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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高先生咨询:本市住宅小区收取物业费的标准是什么,收取了物业费,又收卫生费,合理吗? 记者帮办:记者从诸城市物价局了解到,住宅小区物业费标准是由物价部门对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质量等综合因素验收评定之后,进行核算最终确定的。目前,本市物业费标准为:高层住宅,0.4元/㎡ ;多层住宅根据小区等级不同分为:0.2元/㎡ ,0.25元/㎡ ,0.3元/㎡ 。因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构成当中包含着清洁卫生和生活垃圾清运费,所以说收取了物业费,又收卫生费是不合理的。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市民可以向价格举报中心举报,情况确实属实的,将进行查处。
万福花园的华暖物业,你收取物业费到底搞了多少猫腻,之前的那个烂物业收的时候,还羞答答的,你现在干脆收取水费就是喊个数,随意摊;收费一律到元,不管你是一毛还是两毛都按一元收;你一来就收了50元的改造费,你要改到什么时候?你是黑社会?你是不是只觉得龙城华庭的业主不好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