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284|回复: 2

生完孩子后痛经真的不“痛”了吗?

[复制链接]
回帖奖励 150 UU币 回复本帖可获得 150 UU币奖励! 每人限 1 次

53

主题

212

帖子

975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975

爱牙日勋章

发表于 2014-2-17 15: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女人的月经真是一种很傲娇的存在,不准时前来,让你焦急万分;每月准时报到,又让你痛苦不已。绝大部分的女性都表示曾遭遇过不同程度的痛经,有的只是隐隐作痛,有的却是痛得死去活来。

      大姨妈”是每位女性都离不开的好“亲友”,但这位好“亲友”却让不少女性又惊又怕:每月“大姨妈”拜访之际痛得死去活来。
      有老一辈的人称生完孩子后,就不会再痛经了。这是真的吗?
      实际上,这可不一定哦。我生完孩子了,可是每月还是会痛,!你了解痛经的原因吗?

W020120131636263931961.jpg

一、不同年龄段,痛经原因大不同

10岁-19岁
这个年龄段的的少女出现痛经,主要是因为处女膜的存在,而且排卵功能还未稳定,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血的正常排出,进而引发痛经。因此一般不需要接受治疗。
20岁-29岁
这个年龄段的女性出现的痛经,一般都是原发性,常呈痉挛性,集中在下腹部。原发性痛经可以通过中药调理和饮食保健缓解,但是,如果经痛异常难忍的女性,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治疗,这可能是继发性痛经,需要接受治疗。
30岁-39岁
本年龄段的女性如时常出现痛经,大多是继发性,可能与曾有的流产史、生育史、上环等经历有关,且随着年龄的逐渐增长,患盆腔炎症、肿瘤或子宫内膜异位症的几率增加,也有可能引起痛经。需要及时到医院就诊检查,并积极治疗。
40岁-49岁
本年龄段的女性即将进入更年期,如果出现痛经症状,大多都是属于继发性的。这时期的痛经与年轻女孩的痛经不同,很有可能由于疾病所致,因此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检查,特别要排查肿瘤疾病。

二、生孩子不能治疗痛经,生完可能还会痛

——原发性痛经,生孩子可能会缓解

引起痛经的原因有这么多,一般来说,如果是原发性的痛经,生完孩子后真有可能会不痛了。因为年轻的女孩子排卵功能尚未稳定,或者子宫口小,月经引流不通畅而引起痛经,到了正常分娩的年龄了,女性内分泌功能有所改善,排卵变得旺盛;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大,子宫发育日趋成熟,经血和剥脱的子宫内膜容易排出,所以就会有部分女性在生完孩子后,痛经症状逐渐消失。

——继发性痛经,分娩是无法“治”好

       但如果是继发性痛经的女性就没这么“好运”了,由于是疾病引起,分娩是无法“治”好痛经的。甚至有些女性发现生育前是不会痛经的,但生完孩子后,反而会痛经了,这也有可能是疾病引起的,需要及时就医。如果女性出现痛经,不要盲目等待结婚生育,应该及早到正规医院接受检查,看到底是原发性痛经还是继发性的痛经,以便能对症治疗。

三、关于痛经那些事儿
——吃甜食 会引发痛经吗?
有人说,经期吃甜食会引发痛经,是真的吗?一个土耳其的大学生中的痛经情况调查显示,那些爱吃甜食的女生痛经发生率约为较少吃甜食的女生的1.8倍。因为有相关研究指出,糖会影响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吸收代谢,而维生素和矿物质对缓解经痛有好的功效。所以,女性在经期的确应减少吃甜食。
红糖水能否缓解痛经?
妈妈一辈的人都说,痛经时喝一杯红糖水就能缓解。对于红糖水是否真能缓解痛经,现在还没有肯定的定论。我们也可以这样认为,红糖水之所以能够缓解痛经,或许是喝热水的效果,类似热敷,也就是精神安慰剂的效果。
——按摩方 法治疗痛经靠谱吗?
有美容院打出“经期按摩缓解痛经”的招牌,那按摩是否又真有奇效呢?医生指出,女性在月经期间进行激烈的按摩,很容易刺激子宫内膜,甚至会加重出血的情况。因此,女性朋友们还是不要尝试通过按摩的方法来缓解痛经。
——热水袋 是治疗痛经的万能钥匙?
上面提到过,热敷对缓解痛经有一定的效用,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用这种方法。从中医角度来说,人的体质分为虚、实、寒、热,热敷对于虚寒型体质来说最有功效,而其他体质的女性则不宜采用这种方法缓解痛经。

53

主题

212

帖子

975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975

爱牙日勋章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15: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还是跟以前一样,没有改善,不科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110

帖子

514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514
发表于 2014-2-18 13: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没有关系  还是会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