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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话题】如果当初没有信调控,人生或许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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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6: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调控新规虽然有利有弊,但从管理部门来说,这是眼下一个必要的措施。而“房价越调越高”的观点,其实是误导,不能简单否定调控。如果不调控,房价不知道要发展成什么样子。
    你可以否认“调控让房价越调越高”的观点,但你必须承认那些相信调控能降低房价的人,错过了那些年的低房价!
    趁着新一轮的调控,新“国五条”出台!
3月2日TF发帖“02年,逛到莘庄沁春路,看到楼盘开盘3000多单价,80多平总价20多W,首付只有6W。想摆脱自己没房间只能睡沙发的窘境,硬着头皮问老爸借首付。老爸说:不要买!现在房价噶高!要相信调控一定会打压房价的!”
    让我们来回顾下这几年的调控政策:
2006年,“7090”政策
   “国八条”时隔一年,“国六条”全面拉开新一轮的房地产宏观调控。 “7090”政策被提出,要求户型在90平米以下的住宅比例必须达到开发面积的70%以上,税收和信贷政策进一步收紧。
2007年,二套房政策
    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共同发布通知,要求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二套房的,首付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2009年,利率7折
    2009年1月3日,四大国有银行宣布,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可以申请7折优惠。
2010年,“国十条”
    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未获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企业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金等性质的费用。
2011年,“新国八条”
    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对执行“限购令”的城市进行政策的进一步强化等。
2012年,首套房利率回归
    2012年2月初,央行释放“满足首套房贷”信号。随后,京、沪、深3地多数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从之前的“上浮”改为“基准利率”,部分银行对于优质客户的首套房贷利率还有“折扣”优惠。
2013年,“国五条”
    2月20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五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二手房个人所得税20%的收取方式。
    有声音说这么多年的房产调控始终没有找对方向,调控大方向一直是抑制需求或对卖家收税,而另一边国家依然垄断地价!
如果当初没有信调控,现在的你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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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0: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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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21: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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