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补贴政策。上一轮补贴政策已经于9月30日停止,相比之下,新补贴政策对车辆的节能、环保程度要求更高。
《通知》要求,从2013年10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推广车辆要达到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且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标准中型试验的限值要求。
新的政策鼓励采用发动机怠速启停、高效直喷发动机、混合动力、轻量化等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 按照新的燃料消耗量标准,节能汽车的百公里综合油耗入门门槛已经调整到5.9L,并且推广车辆在污染物排放上必须达到“国V”排放标准。 新政策推广补贴标准不变,即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编辑点评:新的节能补贴政策门槛提高将倒逼企业不断改善现有的技术,对新节能技术的推广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相比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惠及范围更广的节能补贴政策影响力相对会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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