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98|回复: 2

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

[复制链接]
     

286

主题

1973

帖子

1万

积分

黄金元老

成败在分寸之间!

Rank: 8Rank: 8

积分
14947

新年送“福”原创先锋青铜元老白银元老注册纪念日黄金元老

发表于 2013-10-8 18: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许多的事情,总是在经历过以后才会懂得。一如感情,痛过了,才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傻过了,才会懂得适时的坚持与放弃,在得到与失去中我们慢慢地认识自己。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么些无谓的执著,没有什么就真的不能割舍。学会放弃,也许生活会更容易。。。。      
     学会放弃,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学会放弃,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遍体鳞伤的爱并不一定就刻骨铭心。这一程情深缘浅,走到今天,已经不容易,轻轻地抽出手,说声再见,真的很感谢,这一路上有你。。。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是不能拥有的遗憾让我们更感缝眷;是夜半无眠的思念让我们更觉留恋。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的追寻并不能让生活更圆满。也许一点遗憾,一丝伤感,会让这份答卷更隽永,也更久远。。。。     
      一个永远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爱你的人,未必对你忠心耿耿,有时只是这种脑袋不清的强烈占有欲者,他们才会做出各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还如此理所当然。。。。      
    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殚精竭虑,费尽心机,更甚者可能会不择手段,以至走向极端。也许他得到了他喜欢的东西,但是在他追逐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也无法计算,他付出的代价是其得到的东西所无法弥补的。也许那代价是沉重的,直到最后才会被他发现罢了。其实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要得到它。。。。      
    有时候为了强求一样东西而令自己的身心都疲惫不堪,是很不划算的。再者,有些东西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一久你可能会发现其实它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如果你再发现你失去的和放弃的东西更珍贵的时候,我想你一定会懊恼不已。
  所以也常有这样的一句话“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所以当你喜欢一样东西时,得到它并不是你最明智的选择。。。。   
   谁说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有时候,有些人,为了能和自己所喜欢的人在一起,他们不惜使用“一哭二闹三上吊”这种最原始的办法,想以此挽留爱人。也许这留住了爱人的人,但是这却留不住他的心。更有甚者,为了这而赔上了自己那年轻而又灿烂的生命,可能这会唤起爱人的回应吧,但是这也带给了他更多的内疚与自责,还有不安,从此快乐就会和他挥手告别。其实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虽然有人常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快乐。喜欢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让他快乐,因为他的喜怒哀乐都会牵动你的心绪。所以也有这样一句话“你快乐,所以我快乐。”因此,当你喜欢一个人时,暗恋也不失为上策。   
    有一首歌这样唱:“原来暗恋也很快乐,至少不会毫无选择”;“为何从不觉得感情的事多难负荷,不想占有就不会太坎坷”;“不管你的心是谁的,我也不会受到挫折,只想做个安静的过客。”所以,无论是喜欢一样东西也好,喜欢一个人也罢,与其让自己负累,还不如轻松地面对,即使有一天放弃或者离开,你也学会了平静。喜欢一样东西,就要学会欣赏它,珍惜它,使它更弥足珍贵

39

主题

2911

帖子

2万

积分

功勋元老

秋风吹吹,芦花飞飞。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26464

白金元老黄金元老

发表于 2013-10-8 19: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可见,放不下和走不出是多么的纠结啊。{:soso_e112:}

点评

哈哈复制着玩的别当真啊  发表于 2013-10-8 19:5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0

主题

8384

帖子

2万

积分

功勋元老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29647

母亲节勋章缘梦七夕端午节勋章2013国庆游记马年大吉勋章喜气羊羊

发表于 2013-10-9 10: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放弃也是一种美丽!

点评

哈哈复制着玩的别当真啊  发表于 2013-10-9 13: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