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游泳馆VIP会员卡竟然被强行“过期作废”,这张名为“VIP会员卡”的消费卡,正面和反面都没有任何有关有效期的提示,并且在去年办卡充值时也没有说明使用年限。大部分消费者都认为“会员卡过期被商家直接清零纳入囊中”理所当然。事实上,即使卡过期,消费者也有权要求延长使用或退回余额。
在2010年,中消协发出过声明,“所有储值卡清零的做法都是违规的。”诸城游泳馆“VIP会员卡” 被强行“过期作废”,属单方面的“霸王条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各种消费卡所标注的使用期限(实际上诸城游泳馆VIP会员卡上没有标注使用期限)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同履行期限,一旦到期,只能说明双方约定的服务终止了,但卡内金额的所有权仍属消费者,商家无权没收。因此,商家单凭服务到期就侵吞卡内余额的行为确属侵害消费者权益,并构成不当得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将过期购物卡内的余额予以退还,如果商家将消费卡内剩余金额擅自占有,就是对消费者财产权利的侵犯,构成不当得利。
希望遇到此情况的消费者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可以打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或12341民生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更可到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