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4月25日专电(记者魏飚)“五一”出游高峰即将到来,在消费者即将出游之际,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提示,提醒游客在出游时注意选择正规旅行社,在出游过程中发现旅行社有违规行为时注意保留证据,作为日后维权依据。 山西省消协提醒说,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不要被价格牵着走,而要结合“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分析旅游产品的品质,以防充满购物陷阱的“零负团费”产品。签订合同时,明确旅行的行程安排、所乘交通工具及旅行中的吃、住档次和标准等。 在异地购物时,游客要选择信誉较好的正规商场,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在发票上标明购买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山西省消协提醒消费者,保存好旅行社的收费发票、景点门票、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对旅行社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游客更要索取发票,以便作为发生纠纷时投诉举报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