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发生劫持事件的这家重庆特产店已经关门停业 日前,渝中区法院判决了一起发生在解放碑的离奇绑架案,案犯因犯绑架罪被判刑5年。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渝中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那里了解到:罪犯是个19岁的农村小伙,他绑架挟持人质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想通过这样离奇的举动引起社会关注,最终帮自己找份工作找个老婆。 绑架者大喊抢劫 2012年9月9日晚上9时许,解放碑闹市发生了一起绑架案。 大都会附近的八方品土特产连锁店员工小陈,就是被绑架者。她介绍,当时快要下班了,店里没什么人,一名身材矮小的小伙走进店里。她见来了客人,就上去推荐产品。小伙没有说话,转身走向靠墙的那排货架。她跟在后面,低头摆弄手上的胶带。小伙突然勒住了她脖子,并且用刀比着她大声喊“抢劫”。 “我当时完全懵了。”小陈称,她反应过来后,就开始和小伙反抗,小伙用刀划伤了她左小臂和左手虎口。她没能挣脱,吓得大哭起来。 让人质帮他扔纸条 小陈的同事见小伙有刀,都不敢上前。 小伙对小陈大吼:“别动,只要你配合我,我就不伤害你。不要哭,你越哭我越激动、越心烦,我就会伤害你。” 小陈双手抓着绑匪持刀的胳膊,哭诉:“求求你不要伤害我,我家里有父母,有妹妹,求求你、求求你……” “我现在没得工作呀,我比你更苦,我不会伤害你,我就是想找份工作,找个老婆。” 警察很快赶到现场。 小陈称,小伙想从裤兜里掏东西,但因挟持着她,没掏出来。她也冷静了,对他说:“你信不信我?你要是相信我,我就帮你掏出来。”小伙没说什么,她就松开右手从小伙右边裤兜掏出一个折了三折的纸条。小伙让她把纸条扔给警察。 绑匪要求谈判 警察在五米开外喊道:“松开那个女娃,不要伤害她。” “我现在要和你们谈判。只要你们不来烦我,我就不伤害她,我就把她放开。” “你想跟谁谈,我们愿意帮你找人。” 见警察试图靠近,小伙用刀逼着小陈往商店里面退,“不要再靠近我,否则我就要伤害她。” “你的信我们看了,知道你想找个工作,明白你曾经也努力过,但你现在这个样子,确实解决不了问题,不但你想要的得不到,还是在犯罪。”劝导中一个警察说。 小伙持刀的右手力气略微放松了一点,小陈的手也把小伙持刀的手推开了一点点。警察见时机成熟,立即扑上去,刀落在地上,小伙被彻底控制。 想找工作想找老婆 民警查出了他的身份,他叫宋浩,初中文化,无业,四川省珙县人。 在派出所,宋浩渐渐安静下来。他表示绑架人质的目的就是为了引来警察,再引起社会关注,为自己找一份工作,找一个老婆。 宋浩称,他初中毕业就开始找工作,但因文化低、个子矮、身体瘦,脑力活干不来,体力活又做不了。看到同村的同龄人大多有了工作、找了女友,自己却还在为找工作到处碰壁,干了几份工作也被辞退,这让他有说不出的沮丧。 有一天,他无聊在家,看到电视上正在播放一档法制节目,节目里讲述了一个男青年劫持了一个女孩,身边有很多围观群众,警察来了之后想当场击毙他,因一位谈判专家对该青年的耐心开导,男青年投降了,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当晚,宋浩久未入眠,一场惊险的布局开始在他心里谋划。2012年9月8日,宋浩确定了绑架地在他较为熟悉的重庆。 9月9日一早,宋浩就从老家出发,下午5点到了重庆,在菜园坝附近吃了饭,喝了两瓶啤酒,算是为自己壮胆。吃完饭,宋浩招了个出租车到解放碑,出现了前面一幕。 案发后,宋浩父母帮他代为赔偿了小陈5000元,取得了小陈谅解,法院最终以绑架罪对宋浩判刑5年、罚金3000元。 昨下午,重庆晚报记者前往解放碑大都会八方品重庆特产店欲回访小陈,但发现该店停业关门。在较场口磁器街另一连锁店,记者了解到小陈已在两个月前辞职,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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