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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华:还我土地和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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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2:07: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济南
皇华镇党委政府:我们镇马家崖头、柳林、仉林等凤凰山周围的村庄随意买卖土地造坟为何越来越猖狂啊?各级“两会”都开完了,是不是该甩开膀子干点事了?我们想投诉一下上述村庄毁林造坟和卖地造坟的问题,请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尽快解决并加以整治,否则可能会出现行政问责的问题。
一、凤凰山公墓有无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党委政府与其有无利益链条?怎么多年为什么不予制止而任其发展?如果是违法建设,政府履职了吗?人大的监督职能又那去了?多年以来的失控已经发展到现在的几千亩了!我们的两位主要领导亲临现场看过没有?很气派而又很惊人!胆子太大也很吓人!行政问责很危险啊!
二、周围村庄现在还在不断的卖地、毁林出售给城区搬迁的造坟,这种行为合法吗?这个收入去那里了?政府收入?还是归了个人?不是因此有犯罪的吗?为什么不吸取教训呢?请问镇党委政府:上述问题你们不管还是管不了?还是在背后支持啊?我们拭目以待!(信访办接到这个帖子不要贪污,请及时上报主要领导,否则,要“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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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1 09: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感谢网友“tsn258”的关注与建议,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当天已看到,并结合已掌握的基本情况对凤凰山及周边村墓地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墓地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不断推进,城区村集体和个人迁入墓地不断增多,凤凰山周边墓地主要分布在皇华镇北马家崖头村后山集体山岭四荒地,实际上凤凰山并不是经营性公墓,也从未建设墓穴对外出售,多为集体与个人自行承包山岭四荒地迁入坟墓,村集体收取土地流转费用,墓地建筑由墓主个人负责,所收款项均交镇财政经管中心代管,用于村庄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以北崖头村为例,自1999年至今,土地流转收入共计78.2万元,用于硬化村道路、修建自来水、排水沟、生产路桥、付电费及其他公益事业共计60.1万元,剩余资金18.1万元在镇财经中心代管,资金申请运用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目前,凤凰山及周边村庄共有村集体自建自用公益性墓地167.5亩,城区集体搬迁墓地40.3亩,个人自行购买迁入墓地约29亩,所占用均为山岭地

        二、镇政府加强墓地管理的工作措施和下步打算
        1、诚如网友“tsn258”所说,人都有百年之时,中国年人口死亡率在千分之七以上,也就是说诸城市一年大概有7000-10000人口死亡,在城市建设不断推进的情况下,城区居民墓地向乡镇转移是大趋势,在群众仍然推崇百年后入土为安观念的前提下,墓地可以说是年年增多,再加上部分乡镇群众不愿意将去世的亲人葬入村集体林地,而是选择葬入自家耕地,也就出现了“死人与活人抢地”的情况,很多朋友看到在平原耕地中的坟头大多属于这种,大家前段时间应该也关注过河南周口平坟事件,政府推动的规划建设与群众的意愿之间是存在矛盾的,群众的家人去世后往往在一天内就要入土,秉着人道主义原则,在群众殡葬时不可能去制止,对已经建立的坟墓如果去强行平坟迁坟也会引发更大的冲突,必须在日常管理中进行潜移默化的引导和教育,这也就决定了对墓地的集中化、规范化管理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工作。
        2、作为属地管理单位,镇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墓地的规范化管理,自2011年1月1日开始严禁出售土地用于墓地建设,对违法违纪的仉林村4名干部一查到底并移交市纪委严肃处理,从根本上刹住了私卖乱建墓地之风。近年来,我们着力对过去的墓地进行规范,部分老坟、无主坟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前提下,迁入村集体规划的林地;对现有墓地进行整顿,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集体墓地扩大,在山林防火季节对墓地周边枯死植被进行清理,严禁明火祭祀。
        3、网友“tsn258”所提的意见也是我们下步的工作目标,经营性公墓必须经省民政厅批准才能建立,
镇政府只有属地管理的职责,我们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在规划建设方面我们还要积极向上级申请争取政策,下步将研究制定公墓建设管理的长期规划,规范村集体自建自用公益性公墓,按《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积极向上级政府和主管单位部门申请规划建设经营性公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收费、统一管理、统一殡葬,将墓区建设向生态化、园林化、艺术化发展,倡导移风易俗、鲜花祭祀等文明祭祀新风尚。
        最后,再次感谢“tsn258”及广大网友的关注,墓地管理工作涉及规划、土地、民政、群众工作等各个方面,是一个长期细致的工作,我们也希望广大市民提高思想认识,逐步接受和推广骨灰撒散、深埋和树(花、草坪)等节地葬法,同时欢迎网友们继续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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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2 09:23: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济南
皇华政声 发表于 2013-3-21 09:52
感谢网友“tsn258”的关注与建议,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当天已看到,并结合已掌握的基本情况对凤凰山及 ...


皇华政声,您好!根据您对“还我土地山林”的回复我想再提如下几点:
    一、“凤凰山公墓是早期规划公墓,自1988年开始建设”。可谓是历史悠久,意在推卸责任。请问这个公墓有规划吗?是那一级规划的?村级?镇级?还是市级那个部门?还是市政府啊?是个人规划的吧?谁批准建设的?有批复吗?
    二、这个公墓建设后该不该对外出售?出售的价格有依据吗?有物价部门的批复吗?除了北崖头村外其它村村庄“公益商业化经营”的问题也很严重,是不是已经成为我们皇华镇的一项产业啊?这是标准的“公益私营化”,以此谋取暴力。
    三、你们以担心“引发冲突”为由,推诿扯皮,不予管理和制止,有渎职犯罪之嫌。据了解截止到现在还是不断的出卖墓地和墓穴,您又怎么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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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与活人争地皮,活人和死人过不去,你最好别死。  发表于 2013-3-22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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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点子勋章

发表于 2013-3-19 13: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青岛
镇政府领导会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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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9 14:11: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
shh1976 发表于 2013-3-19 13:57
镇政府领导会管吗

镇政府不管还有市政府啊?市政府不管还有省政府、国务院吗!总有管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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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4: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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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6: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诸城一分子 发表于 2013-3-19 14:44
@皇华政声

皇华政声是皇华信访办开的吧?楼主的问题非常现实和尖锐,涉及的问题很深刻,有些问题可能已经违犯刑法了,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了!但愿镇政府能够重视,如果不然,不是丢官罢职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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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7: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据我所知,一年来皇华镇政府对凤凰山墓地的管理一直在理顺,由于以前的乱,导致一个村几个干部下台,这说明政府在抓这件事,我相信一定有一个墓地建设标准,只有照章办事,就不会出现乱建现象,现在城区已没地方建墓地,如果山区也整治不准建,那我们的亲人百年之后放哪里?还是希望皇华镇政府出台墓地管理使用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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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7: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柳林子那边还真的是不少的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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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9 19:23: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小通彻 发表于 2013-3-19 17:12
据我所知,一年来皇华镇政府对凤凰山墓地的管理一直在理顺,由于以前的乱,导致一个村几个干部下台,这说明 ...

什么标准?这个与墓地建设标准没关系,关键是私自买卖土地违法建设;二是违法建设坟墓后违法经营买卖墓穴;三是私分违法所得。
为什么活人未经审批私自搞建设就是违法建筑,可以强制拆除?给死人在林地、山地、可耕地上建坟墓就没人管了呢?现在建房用地遭到严控,就将目光投向墓地买卖了?这个是不是土地部门的职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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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23: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周口
确实是个管理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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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08: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伙计,人家今天休息,估计回答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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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气羊羊

发表于 2013-3-20 09: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烟台
好管管相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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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点子勋章

发表于 2013-3-20 09: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青岛
小通彻 发表于 2013-3-19 17:12
据我所知,一年来皇华镇政府对凤凰山墓地的管理一直在理顺,由于以前的乱,导致一个村几个干部下台,这说明 ...

仅仅让他们下台,也太便宜他们了吧!贪污的钱财也没听说让他们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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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10: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小通彻 发表于 2013-3-19 17:12
据我所知,一年来皇华镇政府对凤凰山墓地的管理一直在理顺,由于以前的乱,导致一个村几个干部下台,这说明 ...

说的不错,山林造公墓是可以的,城区已经不让造了,人总是要死的,我们几十年以后安身在哪里,想飘扬大海这里没有海,想和祖宗在一起,城区不让埋,怎么办,那些不在城区的是有地方埋,在城区的不让埋的又该去哪里了。
楼主的意思不是要阻止卖墓地吧?而是要追查卖墓地所得的资金去哪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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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0 16:13: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济南
[火眼金精]说的没错,我们的亲人和我们自己都有百年的时候,将来都需一个归宿和安定的居所,像皇华镇这几个村毁林、毁田非法建设坟墓谁敢买啊?将来吃亏的是买主不是他们经营者!一、土地使用性质没有变更,没有经得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已经违法;二、坟墓建设应该符合城乡发展总体规划,这里的墓地建设不知道是否列入城乡发展规划范围?如果没有,随着城市发展的需要我们这里的坟墓是不是又要拆迁啊?加之是违法建设的坟墓一旦拆迁谁是受害者呢?更谈不上什么“安居”了!三、违法转让土地、违法建设坟墓后又非法买卖,其收入无机构进行监管,从而滋生贪念又一次违法。四、我们的党委政府如果再不引起重视,制止土地买卖、乱建坟墓、经营墓穴等违法行为的话,一旦上级行政问责,到头来倒霉的是行政管理者和消费者。
        我们诸城市是山东省发展50万人口以上的中等城市之一,建议政府部门高起点规划公益性存放骨灰的“灵堂”,如同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做法,就不需要占用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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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1 09: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tsn258 发表于 2013-3-20 16:13
[火眼金精]说的没错,我们的亲人和我们自己都有百年的时候,将来都需一个归宿和安定的居所,像皇华镇这几个 ...

楼主的观点很对,很有哲理性,对这方面的眼光看得很远、恨透。镇村两级和市领导该关注一下了,万一这些帖子利用微博发出去有些人真的要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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