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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民政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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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22: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今晚看见民政局领导的回帖,我万分的高兴,我们有问题也能直接问领导了,俺有个亲戚老俩口,男67岁,女65岁,有一子于2006年遭遇车祸身亡,其儿媳改嫁,俩女儿早已出嫁,老俩口也没什么经济来源,还常年吃药,还有几亩薄地也种不了了。请问向他们这种情况能否申请低保,怎样申请?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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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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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8 09: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您好!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是: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诸城常住居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并且生活确实困难的。低保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2、社区服务中心自接到申请人书面申请后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证明材料符合的,入户走访调查。入户走访后,社区低保评议小组(7-9人)进行评议。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公示5天。3、公示后无异议的,将相关材料报送镇(街)民政办集中受理。4、镇(街)民政办接到社区服务中心报批材料后,对上报的申请人情况,再次入户走访调查。审核通过的在社区(及原自然村)张榜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市民政局低保办公室。5、 民政局低保办公室对镇(街)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镇(街),并说明理由。并将审批结果在社区(及原自然村)张榜公示7天,7天后无异议的由镇(街)委托社区代发低保证,从批准之日下月起享受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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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9 20: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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