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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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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23: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领导您好,我于2006年投保到现在,投得是最低基数,现在保费越来越高,实在难以承担,能退不?退多少?麻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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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勋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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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十大给力新人

发表于 2013-1-17 09: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按照规定,社会保险是不能退的。
       如果说可以退的话,只有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的缴费,在职职工一般是按照投保基数的28%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照20%缴纳。这部分基金分为统筹和个人两个账户,上述两种情况个人账户都是按投保基数的8%计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支取。《社会保险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还规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你可以选择以后有条件再缴费,或到时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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