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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得沸沸扬扬新交法,实施起来争议多,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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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08: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核心提示:

闯红灯扣六分!您出事,发您证的交警要下班!实习期上高速要有三年老驾驶员陪同!没错,您所看到的,就是即将实施的2013最新交通法!一部号称建国以来根据现行城市车辆配套最为完善最为严厉的交通法出炉啦!

新闻背景:

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日前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高了驾驶人准入条件。新规定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考试从严 民警违规考试发证将被倒查


  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新规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其中,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情况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项目,提高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




  据悉,调整后的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此次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中应用性不强的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同时,为确保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建立了培训考试质量公告制度和违规考试发证责任追究制度,设置考试工作纪律“高压线”,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严格管理 实习期上高速须由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据统计,我国驾驶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的速度快速增长,1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比率较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为加强日常管理,新规明确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进一步完善驾驶证审验和实习期管理制度。




  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以外,新规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考虑到高速公路情况的特殊性,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在驾驶证审验方面,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但没有记分的可以免于审验,以鼓励驾驶人守法驾驶。同时,规定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也要参加当年的审验。




  同时,进一步增加交通违法成本,规定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年不审验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




加大处罚 闯红灯违法记分提高到6分




  新规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新增: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提高: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




便捷服务 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




  新规同时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




  1.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方便县乡、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换领汽车驾驶证,缩短群众办事距离,减少群众往返时间。




  2.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方便群众驾车出行。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




  3.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4.考虑到一些群众由于平时学习工作较忙,不能在2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参加考试。




  5.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方便群众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选择时间参加考试。




  6.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

网友激情碰撞:

正方---------
新交通法普及的好!谁违规谁死倒霉,这样就好了,虽然话重了,但是要知道重病需猛药啊!现在的机动车日益增多,老百姓们过个马路都要提心吊胆啊!

反方---------
这什么新交法?难道现在违章的绝大多数都是车辆吗?大佬们都显得高尚,不去看看路口监控录像,很多行人与非机动车闯红灯,造成机动车躲避而车毁人忘的事故,闯红灯的人走了,遵纪守法的死了,而且是死了白死!



网友们,你们认为最新的交通法合理吗?哪几条符合你的心意,哪几条你看起来实在可笑,踊跃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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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0: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闯红灯扣六分,以后离大车远点,别跟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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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2: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小车考试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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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2-10-16 13: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石家庄
这些法规加强的连带责任很正常,也是最基本的。

就像一个人刚学会用筷子吃饭一样,开始不习惯。

但习惯了,相互照应起来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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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3: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基本没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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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9: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新法一旦实施,会有大量的驾驶员因碰撞红线而下课。交通压力随之而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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