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公司在物业费之外还收取公共照明费合理吗?
“交过物业费没两天,工作人员又上门,要求收取公共照明费,不是说物业费就包含了公共照明费吗?”近日,家住市区某小区的居民反映,该小区物业公司在物业费之外,还收取公共照明费,感觉很不合理。物业公司方面则表示,因为物业费收不齐,不够用,要想维持小区公共照明,只能由业主自行交纳公共照明费用。 近日,有小区居民张先生反映,该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后,还额外收取楼道公共照明电费。据介绍,该小区物业费每平方米收0.42元,按说这也不算低了,可是最近,张先生在交纳了全年200多元的物业费之后,工作人员又上门,要求交纳公共照明费。“我当时就给拒绝了,感觉这很不合理。”在张先生看来,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天经地义,但这个所谓的公共照明费,是否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没有人清楚。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张先生所在小区并非个案,另外一家小区同样也在收取这笔费用。不过,业主们大多不买账,不愿为这物业费之外的费用埋单。 记者以业主的身份咨询了一家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这笔费用并非额外收取,而是包含在物业综合服务费之内。“收上来的费用,除了用于公共照明,还有环境卫生、消防设施、监控等设备的维护和更换,”在物业公司负责人看来,如今物业费很难收取齐,为了维持公共照明的需要,只能是单独列出来收取,“这也是没办法,这笔钱是给供电部门的,不交费,到时候真的没了照明,大家都不方便。”物业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表示。 记者从市物价局据获悉,按照物业综合服务费的范围,实际已经包含了楼道的公共照明费用。如果物业公司收取了物业综合服务费,则不得再收取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景观水系、监控系统、单元门禁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除非这样一种情况,即业主与物业签订合同,双方约定这部分费用单独交纳,否则不能额外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