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正义网民

混淆视听不得人心 颠倒黑白法理难容

[复制链接]
     

3

主题

1764

帖子

9680

积分

白银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680
发表于 2014-9-30 08: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情况比较复杂{:soso_e1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6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09
发表于 2014-9-30 08: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在诸城市市府街南首的如意花园,是由诸城市中天置业公司开发的楼盘。在小区的西南角,至今坐落着一幢破败的住宅楼,说是住宅楼,其实只剩一个空壳罢了。 因为在2013年的12月份,该楼早已断水断电,楼内设施尽毁,除二楼东户室内未动(门窗玻璃也尽已被砸毁,室内早已砖石遍地,无法立足)外,其它楼内住宅均已坼毁。楼内垃圾遍地,楼梯被毁,已无法居住。
    破败的楼壳在风中呜咽、雨中悲泣,与周围的如画风景是如此的不协调,这背后到底有着一段怎样的不为人知的故事呢?
    在2013年底,该住宅楼原为诸城市体育局家属楼,被拆之前,原来二楼东户的业主-一位70余岁的老教师,在没有任何人告知相关安置政策的情况下,因轻信开发商所说的原位安置的说辞,被骗在别人已签好字的拆迁安置协议上按了手印,致使原应享受的127平方的中间位置大房被无故调换成了别人挑剩不住的86平方的紧靠马路的东山小房。老人当日发现被骗,当即反馈开发商,坚决不同意调换,开发商不予理睬,依然运行交款、发钥匙等流程。
    老人被气生病住院,半年方痊愈。后老人不愿接受这一剥夺其权益的欺骗行为,一直没有搬离,居住于此诉求一个合理的答复。2013年12月,在未得到任何知会的情况下,该楼突然被拆,当时正是隆冬腊月,天气寒冷,断水断电、设施尽毁的小楼北风呼啸、寒冷刺骨,根本无法居住,于是七旬老者被迫四处流浪,至今已失所数月。这个家园被毁、无家可归的老人就是被中天置业起拆的人。此案将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10时在诸城法院二次开庭。
    “居者有其屋”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何以被侵权的老人却成了被告?何以光天化日之下公民房屋被砸,施暴者却依然能逍遥法外?
    法庭是一个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之地,无助老人能否羸回自己的权益和作人的尊严?
    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公民的权益不容侵犯,正义必将得到彰显,我们共和国的法官能还这位迟暮老人一个公道吗?
    天下所有有良知的人拭目以待!

    这场侵犯老年人权益的闹剧让我们反思:

    老年人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护?
    如何才能真正在全社会构建一种尊老敬老的价值体系,让每一个老年人都幸福无忧地安享晚年,不再有一个老年人因年老迟钝而堕入人为设置的骗局。
    今天的他们,就是明天的我们。我们今天的言行,应该怎样为后辈子孙树立标杆,如何才能让他们在凭吊先人时不感羞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6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09
发表于 2014-9-30 08: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我用事实说话 发表于 2014-9-30 08:46
在诸城市市府街南首的如意花园,是由诸城市中天置业公司开发的楼盘。在小区的西南角,至今坐落着一幢破败 ...

老年人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护?
    如何才能真正在全社会构建一种尊老敬老的价值体系,让每一个老年人都幸福无忧地安享晚年,不再有一个老年人因年老迟钝而堕入人为设置的骗局。
    今天的他们,就是明天的我们。我们今天的言行,应该怎样为后辈子孙树立标杆,如何才能让他们在凭吊先人时不感羞愧?

        以下是小楼被砸后的惨象: 190228c3v700qbzu7hmh25.jpg.thumb.jpg 190420lr3n5oa538zbj3z3.jpg.thumb.jpg 190546hdp2ijrtd843jznd.jpg.thumb.jpg 191751mrstushm9mmossuw.jpg.thumb.jpg 192314wuss7lzycsgc3usv.jpg.thumb.jpg 192054rdk1crdfcocccp22.jpg.thumb.jpg 193246q5en9ebwzbx95xii.jpg.thumb.jpg 193616nidxss67x7eve61x.jpg.thumb.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6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09
发表于 2014-9-30 08: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钉子户”和受骗维权是两个概念,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有权申斥,不要把公民正常的维权行为与“钉子户”混淆。
        何况,即使是犯罪坐牢,国家也会提供监狱这个容身之处。迟暮之人与世无争、只是要回自己的一点人权,这有错吗?。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一个70多岁的迟暮老人却有家不能回。面对此情此景,我们扪心自问,是否良心受到鞭策?如果遭遇此事的是自己的生身之母,我们又会作何感想?
      谁的家中遭到过如此浩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6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09
发表于 2014-9-30 09: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房子是自己的,房产证是自己的,凭什么就可以强拆了?!既然所属地块不是政府征用,而是开发商是用来牟利的,就应该尊重房主的意愿。
    有权有势就可以气焰嚣张如日中天吗?!不作不死啊,还是收敛些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6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09
发表于 2014-9-30 09: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爱恨总有由。
息事宁人,不惹事,不找事不等于就可任意欺侮。人的身家地位有区别,但不管贫富贵贱,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所以人要懂得自重和尊重别人。
敬人者人恒敬之!尤其是要敬待老人。要想到,谁都有老的那一天。今天的他们,就是明天的我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6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09
发表于 2014-9-30 09: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有权有势就可以欺负人吗?点评呢??????不让人点评了吗?不让人说话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6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09
发表于 2014-9-30 09: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如果房子不被砸坏,老人能被逼四处流浪,老人流浪的罪魁祸首到底是行凶打砸之人,还是为自己的老人奔波申冤的孩子,明眼人一看便知,不是你怎么说就是什么,以为网民都弱智吗?儿女的家也不是自己的家,也是流浪。老人被逼到这个份上,不用说是自己的儿女,任何一个稍有良心的人也会伸出援手。
     有些人不去攻击作恶之人,反而拿人家的儿女说事。作为儿女,自己的母亲被人欺负成这样,为其申诉,难道有错吗?法制社会,不管是国家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首先是都是普通公民,是公民就享有申诉的权利,只要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都可申诉。
    某些人的意思是,为党工作就要丢弃自己的人权吗?既然如此仗义,你怎么不去捉拿凶手?却来攻击我们受害之人?
    母因此事气得住院治疗,作为儿女,就是要为生身之人鸣冤。如果任由自己的生身亲娘任人欺侮,却为求不惹火烧身而躲得远远的,那还是人吗?
     怎么着,没理了,又要拿着人家的孩子开刀了?
     为母申冤,光明正大,是行不改名、坐不改姓。那些在网上攻击人孩子的所谓看客,你敢报上你的真名来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6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09
发表于 2014-9-30 09: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自愿?自愿的前提是得当事人知情啊?老人知都不知道的事怎么就自愿了呢?说老人自愿把127平方的中间大房换成四楼东山的86平方的小房子,谁信啊?就是傻子也不换。出了问题就要解决问题,却一劲地掩盖,以为别人都是白痴吗。
    房产价格上涨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是人都知道,什么叫“看着价格涨了”不是一直在涨吗?说得是,房地产价格要是不上涨,犯得着费那么大劲把老人的大房子给换走啊,那么多大房子,怎么不换别人的,偏偏去换老人的,不就是觉得人老了好哄吗,这幸亏人家还有个孩子,要是没有个孩子为其说话,老人只有任人欺负的份了。现在好了,人家孩子为自己的亲娘申诉了下,上来就咬,有意思吗?如此行为,品行可见一斑。
     跟帖的某些人看来知道的不少,你如此明白,你先来说说,为什么老人就该住四楼东山别人不要的小房,要把该住的大房子拱手让于他人?开发数年,谁告知过老人拆迁之事?怎么补偿、怎么安置都不知道,连选房子的权利都没享受到,哪来的“自愿”换房一说?凡事要讲究证据的,胡说八道的在愚弄谁?很聪明吗?我看未必,聪明人首先得懂得适时进退。先把自己屁股底下弄干净了再来找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6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09
发表于 2014-9-30 09: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相同情况的其他几户现搬迁进的都是100平以上的大房子,而原楼房子位置最好的老人却只能搬到本应有原位安置业主的86平的东山小房。你们说冤是不冤?放到谁身上会接受?
      老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别人早已拟好、写好的所谓换房附加协议上按了手印,期间,没有人告知老人任何换房之事。因为第一次和开发人员接触,老人以为就是个同意小区开发的文件,不就是原位安置吗,所以没有任何戒心地按了手印,是后来到家后才发现自愿换房那行字,于是马上反馈开发商,坚决不同意换房,希望他们能尽快解决此事。此后,老人一气之下生病住院,绵延近半年才稍有康复。期间,老人的诉求没有被理睬,拆迁工作继续进行交房款、发钥匙等流程,据说期间开发商也为几个业主调了户型,唯独对老人之事不管不顾。
      干教育的人,向来是息事宁人,相信人心向善的。事情发生后,老人觉得既然房子已经换了,自有当初要换的理由,人家总不会昧着良心故意让一个70多岁的老人吃亏吧?遂本着吃亏是福的原则,告知开发商,房子换回更好,换不回就在本小区比照着被换走的127平的户型再找一套给老人住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面积正好的户型,多出127平的房屋面积,老人可以按当时市场价补给开发商。大家评评,老人提出的这个折中的方案过分吗?是狮子大开口吗?是想多要钱吗?老人要回被无故剥夺的权益是“碗外找食”吗?
        大家评评,这是无理要求吗?怎么就被人说成是“狮子大开口”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6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09
发表于 2014-9-30 09: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转自网络的一段话,与大家共赏:“从根本上说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是一体的,本质上并不冲突。”雅士高夫陶瓷总经理陈彦斌说,如果企业家把企业当作一份事业来经营,他就会以消费者利益为第一位,这样企业才能够在市场上立足、发展;如果仅仅把企业当作生意来经营,目的只是自己多挣钱,可以不顾消费者生死的话,这个企业就难以在社会上立足发展。因此,企业的宗旨应该是服务社会,而不是靠损坏他人利益满足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6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09
发表于 2014-9-30 09: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115023cknv2w2wkk0f1kpq.jpg.thumb.jpg 114624e494u9qtuoox40e2.jpg.thumb.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6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09
发表于 2014-9-30 09: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平心静气的说一说,说到“贪”是钉子户的唯一特征,你就错了。钉子户也有两种,一种是因“贪”而自己成了钉子户,
;而另一种是被开发商逼成了钉子户。第一种就不用解释了,如你所说;第二种就是这位老人,中天置业拿出86和127两种房源供回迁户回迁,这位老人完全满足回迁127房源的条件,而且也分到127房源,但开发商却把127给了别人,把老人的房子换成了别人的86的。这种赤裸裸抢占,发生在你的老人身上,你会怎么办。现在你还会说老人“贪”吗?你不觉她很可怜吗?73岁的老人,本该颐养千年,但却被告进了法庭,只是为了自己的尊严和养老的居所。中天置业的这种强取豪夺,明目张胆的欺负人家孤儿寡母行为,令人愤恨。直到现在中天置业不但不认识自己的欺诈行为,还把自己装成一名受害者,造谣惑众迷惑网民,已达到他们欺骗的目的。我想在这里再次呼吁中天置业,把安置方案公开,还广大网民一个明白。中天置业我们等待你的答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39

帖子

173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2

积分
173
 楼主| 发表于 2014-9-30 09: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我用事实说话 发表于 2014-9-30 09:12
相同情况的其他几户现搬迁进的都是100平以上的大房子,而原楼房子位置最好的老人却只能搬到本应有原位安 ...

你又把图片发出来了,你不累啊,大家都不是3岁小孩,你这样做只能说明你已经无药可救了,这么长篇大论,只能说明你心虚到极致了,不要再迷惑广大网民了,够了,事实终归事实,你以为在这装可怜,我们还会同情你?把老母亲赶出家门,送到养老院。这是中国人能做出来的事?
近一段时期以来,“哭泣的城市”等网民罔顾事实,对一起司法机关正在审理的正常民事纠纷案件,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进行“诉苦喊冤”,甚至编造什么所谓“警民鱼水情深,盼望诸城公安早日将砸毁中天置业如意花园业主房屋的暴徒绳之以法”、“因拆迁居所被毁,流离失所数月的七旬老人被诸城中天置业公司诉上法庭”等,企图干扰舆论,混淆视听,导致很多不明真相的网民朋友回帖跟帖。作为一名有正义感的网民,我愿将事情真相予以披露,以正视听,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相信广大网友了解真相后,必将对发帖者的不良行为深恶痛绝,还网络空间清新的环境。
据我所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6年7月份,中天置业公司通过竞标,取得原体育局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开发建设如意花园。依照规划,该地块不含小区内原体育局两旧家属楼。因该楼是上世纪80年代建造,年久失修,系两座危楼。后在该居民楼住户的多次要求下,根据市里的安排,他们将上述两危楼列入开发建设计划。
2008年,开始做工作进行拆迁协商。并按照居民要求,本着“同等面积置换、多余面积找差”的原则,提出了建设方案,将原体育局南楼60余平方米户型,置换成86平方米左右不等的经济户型,此举征得了全部回迁户的一致同意(包括帖子中说的这位7旬老人,以下简称老人),并最终签订协议。根据协议要求,新回迁安置楼2009年圆满建造完成。
回迁房屋时,老人突然毁约,不执行协议规定,既不搬出旧房,也不回迁,以此向建设单位施压,想索要额外补偿款。因协议全部签订,且回迁户已入住并一致执行协议规定,老人的要求遭到拒绝。
目的没得逞后,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满足自己的贪欲,老人之女开始了为她母亲的所谓“维权”之路。主要集中在:
反映受骗上当问题。该女称,她母亲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仓促签订协议。事实上,他们公司在选房和签订协议时,老人都是亲自出面签字,所有程序全部公开透明。
反映断水断电问题这两座旧楼共计35个住户,沿用着老体育局变压器,用水也是单独立户,多年来,都是自行管理,自行收缴水电费,他们公司根本无权停水电。
反映强制拆迁问题。该女称,建设单位去年12月份要进行强拆。事实上,其母所在的旧楼房因其阻挠,现仍然矗立小区,反映强制拆迁纯属无稽之谈。相反,该女为达到目的,不惜制造假现场,以此造成家中被砸的假象迷惑网民,在网络上广泛散发图片,制造事端。更何况,由于她迟迟不履行合同,导致34个住户没能按时进行回迁,住户很是反感和气愤。
现在,原体育局旧楼已经拖延了四年,至今还没有全部拆除(老人所在的旧楼房还在)。因为该女阻挠,工期不能按时开工,建设单位也蒙受了巨大损失。
对于该女的这种恶劣卑鄙行为,那34个住户也非常气愤,对这种碗外找饭吃的人嗤之以鼻。相信广大网友也和他们一样,有一连串的问题需要连续追问:
1.建设单位与该老人签订的《房屋安置协议》早已生效,而
且根据协议的回迁意愿,房子2009年就已建好且所有住户都回迁了。该女却突然毁约,不履行合同,无非就是想通过这种手段额外索要补偿。法律协议已经生效,她有什么资格要求终止协议?
2.口口声声母亲在外飘零,作为一个70多岁的老人,本来一直在潍坊她家居住。而现在为了私利,竟把亲生母亲当做“挡箭牌”,赶到福利院,甚至赶回诸城,以此相要挟。这种行为违背天意,丧尽天良,天理何在?良知何在?人性何在?
3.明白人一看便知,是谁在一手导致母亲飘零?又是谁在导演老人有家难归的把戏?是谁在不让老人安度晚年?又是谁在虐待老人?是谁幕后挟老人为“利益人质”,作为谈判施压的砝码?是谁在嚣张?把自己贴上弱小如蚁的标签是否有虚伪嫌疑?又是谁在毫不收敛,无理取闹,变本加厉,肆无忌惮的编造谎言?(—哭泣的城市)
4. 听说老人女婿还是潍坊市某局副局长,对妻子虐待老人之事难道就不知情?身为诸城人,对这种阻挠家乡旧城改造的行为为什么不制止?当有人唯恐天下不乱,在网络上注册不同的网名对企业进行无端指责、变本加厉的攻击时,为什么不加以阻止?对网络上发表的不实言论甚至歪曲事实的内容,难道就触动不了这位“领导大人”的一点点良知?不尽孝道、虐待老人、贪财枉法、盅惑民众,这种丧尽天良的不法行为,竟然发生在一个副县级干部家庭,其女婿难辞其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用人观为何在该人身上失灵?是否有纵容家属、暗中渗入、从中作梗嫌疑?如果有的话,那就是助纣为虐,党性存在严重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就应该好好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各级党的巡视组织更应该彻查这些为了一己之利上演各种小丑角色的“变色龙”,彻查这些助纣为虐、道德败坏、品质低劣、动机不纯、知法犯法所谓“领导干部”的不肖之徒。
5.令人不解的是,老人最后态度有所转变,但其女的还是做出一副不达目标不罢休的持久战状,这种“挟天子而令诸侯,挟其母而谋私利”的做法,动机是什么?孝敬心何在?利字当头,还是义字当头?利令智昏还是理智清醒?
6.身为潍坊市某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该女哪有这么多的精力上网?哪里有精力制造家中被砸的假现场?哪里有那么多的精力诸城来回奔波?是谁在背后撑腰?又是谁在幕后指使?答案不言自明。
鉴于该户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使该公司不能按
时进行拆迁改造,对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万般无奈之下,建设单位才将其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查清事实,督促其依法履行合同。相信不久,法院将会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以上,就是事情的真相,敬请各位网民朋友明察秋毫,维护正义。

点评

面对非法拆迁,讨回公道,这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权了。土地和房屋都是老人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你们强取豪夺,破窗砸门,驱赶老人,你们是在犯法,你们是在犯罪。 .  发表于 2014-9-30 15: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60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09
发表于 2014-9-30 09: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正义网民 发表于 2014-9-30 09:26
你又把图片发出来了,你不累啊,大家都不是3岁小孩,你这样做只能说明你已经无药可救了,这么长篇大论, ...

你既然把自己标榜成正义的化身,那么请问,中天置业对这块地的开发所有手续都齐全吗?我在这里可以非常负责任的告诉你:中天置业对这块地的开发至今还没有办理任何的合法手续,现在已经开庭三次,中天置业都没有拿出过对这块地的开发的5个必要的开发文件。你竟然敢在这里大言不惭的隐瞒事实真相,造谣惑众,蒙骗广大网民,你是何居心。这是你说的第一个谎。
        再就是说合同是2009年签的,至今已经4年。哈哈,你回去好好看看,再在这里说话。我在这里再告诉你,合同是2013年4月10号签的。这是你说的第二个谎。
        你在这里说因老人阻挠,致使原体委34户没能及时回迁,你可真是睁着眼说瞎话,所有拆迁合同都是2013年4月10号签订,经过半年装修,当年10月底陆续回迁到位。不信你们都可以到如意花园去问一问,老人耽误谁搬迁。这是你说的第三个谎。
        你说楼房被砸是老人和他女儿在故意制造假现场,故意蒙蔽网民。你简直是在开国际玩笑。房子被砸时,房主2次打110出面制止,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是如意花园广大住户可以作证的。事实是抹杀不了的。你的别有用心是不会得逞的。至于楼房得以站到现在,我们还真的感谢警察。这是你说的第4个谎。
         短短一篇文章,你就说了4个谎,可见你是一个什么的人。

         请问是谁在这里罔顾事实,干扰舆论。是谁谎话连篇,混淆视听。再明白不过。你就不要再在这里枉费心机了。我在这里可以告诉你,中天置业这次就是违法拆迁,这一点无需置疑。你如果不明白,建议你去问你们的律师。你也没有必要装作一个第三者,你是中天的,这个明眼人都能看的出来。你们律师在法庭上是代表你们公司,他所说的就不在这里赘述了。不是因为别的,只是想别给你们惹出更大的麻烦。别逼人太甚。关于人身攻击的事,你最好留点口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