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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哭泣的城市

因拆迁居所被毁、流离失所数月的七旬老人被诸城市中天置业公司诉上法庭,明日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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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21: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大傻子 发表于 2014-9-29 20:14
房地产是激化社会矛盾的最主要罪魁祸首 中国的经济增长如果长期建立在房地产业上,就相当于将国家经济大 ...

还老人一个公道

     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 法治的希望、在于规则的遵守;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讲话、作出批示,明确提出:“要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对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属实的都要立即加以解决,真正落实到实处”;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
  “以人为本”:平民百姓的一栋房子,一间破屋都是不可侵犯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民主国家、法制社会,众所周知的常识,广泛应用的名言。民以食为天,人以居为安,这是古今中外,亘古不变的天理。
      已年近花甲,小小年纪就参加国家建设,把一生的精力青春都献给了国家,没想到进入花甲之年却横遭此灾,落到无家可居的悲惨境地。希望法律能为老人讨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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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22: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还有鞠家村、退休老头、灰太狼88、疙瘩汤等网友,歇歇吧,喝个水吧,这样子不感到有点累?法院都快判了,你们在这里叽咕叽咕有啥意思?留点时间,干点别的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们光听你在这里瞎嚷嚷?我们干什么还要你来安排?轮年龄我比你大,轮网零我比你老。说话怎么就没有点数。谁在这几叽叽咕咕?看看你写的什么?上了几年学?文章又臭又长。孩子孝顺不孝顺你说了算吗?人家女婿该你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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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08: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网络什么人也有,砸了老人房子,还不让女儿出来说话,这是开发商惯用的计量,把人家老人的女婿也给搬出来了,多亏人家女儿,女婿在潍坊,也对亏诸城市委市政府主持正义,要不这座楼早就砸了。退休老头该说的就说。我们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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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09: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据可靠消息:1 如意花园《老体委》那座楼实属非法拆迁,现在大家知道为什么不敢拆了吧?
          2  老人签的协议,法官一做鉴定,是有人早已拟定好了的,忽悠老人按的手印,已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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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0: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我用事实说话 发表于 2014-9-30 09:56
据可靠消息:1 如意花园《老体委》那座楼实属非法拆迁,现在大家知道为什么不敢拆了吧?
          2  老 ...

楼上这种老虎挂念珠--假慈悲的言论实在是不敢恭维。你有本事去法院申诉,在这里企图靠虚假言论骗取网民的同情,有点太损了吧!口口声声说是家中被砸,你怎么证明就是人家建设单位砸的?自己制造的假现场,自己雇人砸的房屋,还污蔑别人,你这个人够可以的,也够歹毒的,您娘木教会你怎么做人?你不学好,却学会栽赃污蔑,招摇撞骗;同时,你穷疯了,钱比老娘还重要,你不愧是当代的江青,很会演戏。两口子狼狈为奸,合谋将自己的亲娘赶出家门,还说什么人家建设单位逼迫老人出走,你想想,除了你自己,别人谁有胆量逼迫老人?你不是自欺欺人又是什么?没有人逼着你们强制按手印,强迫签协议,老人是退休教师,你又是个所谓干部,不识字吗?你傻?你痴?谁相信你的鬼话?噶户着几个人想翻天?你是不是说诸城公安不作为?你是不是说诸城法院不公正?戴着副假面具,装什么嘴脸?你以为网民都和你一样,想骗取同情?对你们这样丧尽天良的不肖子孙就应该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审判。网民们,擦亮眼睛,别让这个不肖之徒欺骗了咱!

点评

我可以告诉你,他们连《拆迁证》还没办理,就敢将老人赶出家门,就敢非法拆迁。他们这是视法律如儿戏,置法律于不顾,不惜以身试法。他们这是在犯罪。这是找死的节奏。  发表于 2014-9-30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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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1: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万里虎 发表于 2014-9-30 10:46
楼上这种老虎挂念珠--假慈悲的言论实在是不敢恭维。你有本事去法院申诉,在这里企图靠虚假言论骗取网民的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事项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4、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证书;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

6、拆迁计划,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和方式、搬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7、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补偿款和补助费预算等。你能拿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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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1: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正义网民 发表于 2014-9-29 10:04
你在这是发表反动言论啊,你是觉得咱们伟大的共产党领导的不好还是怎么地?做人不长良心,你追求什么啊。 ...
你是觉得咱们伟大的共产党领导的不好还是怎么地?

{:soso_e120:}这大帽子扣的,怪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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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3: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我用事实说话 发表于 2014-9-30 09:56
据可靠消息:1 如意花园《老体委》那座楼实属非法拆迁,现在大家知道为什么不敢拆了吧?
          2  老 ...

你这个用事实说话,还可靠消息,你看看你嘴里还有牙没?说话不怕闪下下海来,真可以了,人家其余的户都搬迁了,就你自己认为非法,你这是什么意思?公然挑衅啊,对于你这样发表虚假言论的人真的该封杀。

点评

该贴封条的应该是你。看看你写的那点东西,不顾事实,谎话连篇。在这里,我再次告诉你,中天就是违法拆迁。你就是把天说下来,也改变这一事实。  发表于 2014-9-30 13:44
你还真可以,你们的律师在法庭上都已经承认《拆迁证》还没有办理,你比律师还能。你还“正义”,连最起码的事实你都不敢承认,说出话来,一个屁3谎,连做人的底线都没有,你枉为一个人  发表于 2014-9-30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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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3: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正义网民 发表于 2014-9-30 13:24
你这个用事实说话,还可靠消息,你看看你嘴里还有牙没?说话不怕闪下下海来,真可以了,人家其余的户都搬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事项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4、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证书;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

6、拆迁计划,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和方式、搬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7、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补偿款和补助费预算等。你能拿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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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4: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房地产是激化社会矛盾的最主要罪魁祸首
    中国的经济增长如果长期建立在房地产业上,就相当于将国家经济大厦盖在沙滩上,将国家政权建立在楼阁上之上,岌岌可危!
    房地产是激化社会矛盾的最主要罪魁祸首!群体性事件之多,说明社会矛盾极其尖锐,对这样的罪魁祸首,中央政府已经举起屠刀!
    其次的人口红利因素、影响消费增长等等因素都将在未来10年内显现,中央政府的将逐步收紧房地产头上的套子。
    影响国家政权稳定这一条就已经决定房地产没有好果子吃!过去20年地产商风光无限都没关系,赚钱也没关系,和地方政府勾结也没关系,但是如果影响了中国社会的中长期稳定发展和国家执政党的根基,得到的结果只能是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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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5: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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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6: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这是平度非法拆迁案造成严重后果的部分处理结果把他放到这里,提醒那些敢于以身试法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天你作下的,迟早你是要还的。   
  平度“3·21”事件12人被追责 常务副市长被党内警告
  大众网济南8月27日讯(记者 于潇潇)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青岛市纪委对平度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凤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等12名相关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处理意见已于4月底落实到位。平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牛润之被处党内警告。凤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付强被处撤销党内职务。
  2014年3月21日,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发生纵火案件,致一死三伤。经过二十多天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调查组形成了平度市“3?21”事件调查情况报告及对有关人员问责的意见。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青岛市纪委对平度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凤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等12名相关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处理意见已于4月底落实到位。具体是:
  1、平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牛润之,作为市委、市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对该村村民上访问题不重视、不过问,对事件发生负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平度市政府副市长、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刘玉明,作为市政府分管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对该村村民上访问题重视不够,督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宣传解释相关政策不到位,对事件发生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凤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付强,对该村集体资产收益内部分配问题决策不当,未认真落实对该村的信访重点督办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凤台街道办事处主任吕中科(无党派),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方法简单,致使矛盾逐步升级,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5、凤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兼杜家疃村所在管区书记顾秀军,对该村上访问题重视不够,化解矛盾措施不力、方法不当,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凤台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升龙,作为分管信访工作领导,对该村上访问题重视不够,化解矛盾工作不得力,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7、凤台街道纪工委书记修林武,未监督有关人员妥善解决该村上访问题,负有监督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香店派出所所长林书旭,对该村村民阻拦施工等治安隐患,未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9、香店派出所杜家疃村管片负责人李广忠,对于该村村民阻拦施工等治安隐患,未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平度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科员袁延斌(2006年时任平度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估价管理所副所长),作为土地征收工作的业务科负责人,未能甄别《放弃听证证明》中群众代表的虚假签名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1、平度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群众工作部副部长、信访局局长李景军,对该村村民上访问题不重视、不过问,构成失职错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2、平度市信访局副局长姜东兴,对该村村民上访问题不重视,对涉及该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敏感上访问题未能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构成失职错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最近我一直在拜读你的帖子,仔仔细细的读了好多次。特别是今天早上看到了这份处理决定,和你再次交流的冲动油然而生。
      每次看你的帖子,琢磨帖子里的字字句句,总感觉你不是一个普通的围观网民,应该是吃官饭的吧,业务与房地产有关。
      在你的帖子中把老人为居住权、为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抗争说成是想多吃多占多得点,你把房屋拆迁中的“钉子户”说成是贪得无厌的人。平度纵火案谜底解开,就是对你的一个很好地回答。试问,在这次老人的房屋强拆案中到底谁贪婪,谁欺诈,谁违法。我想你比谁都明白,你发这样的帖子在这里,是何居心?又有何图谋?你还是想为开放商或为你们的工作渎职掩盖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
        在你的贴子里把自己标榜成为一个“正义”捍卫者,批评老人阻碍房地产工作的正常进行。试问你们单位给开发商出具了合法的拆迁手续了吗?我想这是不可能的,或者说你们根本就你不敢,为什么,你们自己知道。就像当事人所说,在法庭上,开发商连开发这片土地的五个必要文件都拿不出来,那么请问这是一次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吗?这是一次合法的房屋拆迁吗?答案是明确的,也是无需置疑的。不合法,开发商确敢如此嚣张,大张旗鼓的违法拆迁,致党纪国法于不顾,玩搬迁户与股上,到底幕后是谁在为其撑腰?你说,这样的房地产开发我们是不是也要支持,让这些无良、无德的开法企业欺压百姓,攫取横财。看看平度纵火案的处理决定,你有何感触?把自己装扮成一名“正义”者,你就能是一名“正义”的捍卫者,我看,未必!睡不着觉的时候,也好好的想想吧?
        最后和你说一说“宿命论”,最近各单位领导都在召开民主生活会,你们单位也该开了吧?在这次会上你也会用“宿命论”对你自己的工作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你在自我批评环节,你应该加上欺上瞒下、鱼肉百姓、渎职等字眼吧。仔细看了你的这些言论,我怎么从中读出了恐吓,威逼利诱,的味道。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你不觉得你做的有点过吗?你是不是在亵渎你的工作,你所做的这一切,不能不使人联想到这些背后你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东西,你又想达到什么目的?不过我可以告诉你,真的就是真的,事实就是事实。“宿命论”也告诉你:多行不义必自毙。
          最后也学你用一句俗语来结束我们的谈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这里,我也想告诉中天置业:一个企业的发展,没有诚信,你是走不长远的。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了道德底线,你将把企业带向何方?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在这里我也呼吁广大网民,帮帮这孤儿寡母,盯住这个贴子,决不能让这个帖子沉下去,让更多的人看到这帖子,让更多的人知道这起骗房案唤起民众的良知  ,共同谴责无良无德的企业——中天置业。有经验的帮忙出个主意, 没有经验的帮着顶顶帖子, 到水落石出的那一天,让老人的冤屈能够早日得到昭雪,回到属于自己的家,安享晚年。          在这里衷心感谢广大网民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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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7: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正义网民 发表于 2014-9-29 11:14
好,看你还能哭泣多久?想必法院快判决了,害怕了?把自己的亲娘赶出去,害怕天打五雷轰了吧?你那个贵丈 ...

新来的“正义网民”还有鞠家村、退休老头、灰太狼88、疙瘩汤等网友,歇歇吧,喝个水吧,这样子不感到有点累?法院都快判了,你们在这里叽咕叽咕有啥意思?留点时间,干点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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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06: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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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09: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这几个月来的疑问,下面的帖子给解开了。(帖子复制如下)

      这曲闹剧的核心在这里:
        2008年进行拆迁协商,按照居民要求,本着同等面积置换、多余面积找差的原则,提出了建设方案,将旧楼60余平方米户型,置换成86平方米左右不等的经济户型,此举征得了全部回迁户的一致同意(包括帖子中说的这位7旬老人,以下简称老人),并最终签订协议。根据协议要求,新回迁安置楼2009年圆满建造完成。
        回迁房屋时,老人突然毁约,不执行协议规定,既不搬出旧房,也不回迁,以此向建设单位施压,想索要额外补偿款。因协议全部签订,且回迁户已入住并一致执行协议规定,老人的要求遭到拒绝。
        目的没得逞后,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满足自己的贪欲,老人之女开始了为她母亲的所谓维权之路。主要集中在:反映受骗上当问题。该女称,她母亲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仓促签订协议。事实上,他们公司在选房和签订协议时,老人都是亲自出面签字,所有程序全部公开透明。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同等面积置换、多余面积找差如果你的旧房是60个平方,你可以要86个平方的房子,也可以要127个平方的房子,只是多出的面积要付款。体育局这两栋老楼,可能有大小两种房型,开发商可能原则上要求小房型置换86平方的,较大房型置换127平方的。而老人可能是大房型,应置换127平方的,在房源不够而老人也签字同意的情况下,老人置换了个86平方的。如果事实是这样,开发商有错误,但不是原则性的错误。因为不管你入住的是86127平方的新房,比旧房多出的平方是要交钱的,86平方的少交,127平方的多交,很公平啊。这不存在欺骗的问题,况且老人已在置换86平方的协议上签字了,就应该按协议办。至于老人为什么在协议上签字,你理解为老人糊涂也罢,理解为老人为省两个钱也行,反正大房找差的钱多,小房找差的钱少。老人的女儿想叫老人多掏俩钱弄个大房,反正老人百年后房子她继承,为什么不弄个大的。你既然有这样的想法,早说话啊,拖这么长的时间,所有业主都选了房入住了,你再出来改协议,开发商到哪里去给你弄房子。不管你入住86平方还是127平方的房子,只是你多交钱少交钱的问题,开发商没骗你,你也没吃亏。你至于沸沸扬扬地弄这么大的动静,真不值得。
       以上理解对不对,请知情人指正。
       疙瘩汤和灰太狼们,别骂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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