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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哭泣的城市

因拆迁居所被毁、流离失所数月的七旬老人被诸城市中天置业公司诉上法庭,明日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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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8 22: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谁砸的老人的房子谁死全家,断子绝孙!”,我就是这么对天起誓,你们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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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23: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老人流离失所?她的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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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告诉你,他们连《拆迁证》还没办理,就敢将老人赶出家门,就敢非法拆迁。他们这是视法律如儿戏,置法律于不顾,不惜以身试法。他们这是在犯罪。这是找死的节奏。 发表于 1 秒前  发表于 2014-9-30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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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4-9-29 09: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正义网民 发表于 2014-9-28 16:33
各位网民朋友:    近一段时期以来,“哭泣的城市”等网民罔顾事实,对一起司法机关正在审理的正常民事 ...

拆迁十大注意事项
之二:你知道动迁过程中,什么样的人家最容易被最先赶走吗?
对!就是家里有人做公务员的,或者自己本身是某个部门的领导。因为这样,动迁组就可以找到你的上级领导,找组织给你谈心,作思想工作,到这份上,你连谈判的余地都没有,只能是动迁组给多少就签约了。曾有一普通警察父母家里遇到动迁,派出所所长要求该警察回家配合动迁,等签好约再来上班。呵呵,动迁组是有ZF撑腰的,他们是非常神通广大的,他可以通过各级政府组织来给你施压,你想躲都躲不过,就算你是某某局长也一样难逃压力,而且你的官越大,动迁组赶走你就越容易。

  摘自网络的一段话,与大家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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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0: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退休老头 发表于 2014-9-29 09:21
拆迁十大注意事项
之二:你知道动迁过程中,什么样的人家最容易被最先赶走吗?
对!就是家里有人做公 ...

你在这是发表反动言论啊,你是觉得咱们伟大的共产党领导的不好还是怎么地?做人不长良心,你追求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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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告诉你,他们连《拆迁证》还没办理,就敢将老人赶出家门,就敢非法拆迁。他们这是视法律如儿戏,置法律于不顾,不惜以身试法。他们这是在犯罪。这是找死的节奏。  发表于 2014-9-30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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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1: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关于拆迁:动不动就强行执法或请黑恶之人出面用下三流的手段、不管是执法部门还是商家、都没权力对合法的公民使用非法手段,只讲拆迁户乱喊价、那也不说下开发商赚了多少?官大爷们又弄了多少?要公平只有拆迁户说了算、因为你们是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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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是卖家,就可以对买家狮子大开口。可你这一大开口,全体业主就要几年不能回迁。  发表于 2014-9-29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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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1: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哭泣的城市 发表于 2014-9-28 20:56
你可是真能胡说八道,混淆视听。        编了近两个月,就编了这么些漏洞百出的谎言?一看就 ...

好,看你还能哭泣多久?想必法院快判决了,害怕了?把自己的亲娘赶出去,害怕天打五雷轰了吧?你那个贵丈夫,是不是虐待丈母娘,害怕市委巡视组巡查?连自己的亲娘都不赡养的狗东西,有什么脸面在网上屁话?你不怕事情闹大,我还不怕呢,我就坚持正义,怎么了?我还不信这个邪了,反正我就是个一介草民,我不把你们那些伎俩和家底翻翻晒晒,我还不算是正义网民了。
反驳一:恶人先告状,才狗急跳墙。一起正常民事官司,想发动网络水军,企图制造舆论,干饶司法机关审判,其阴谋昭然若揭。是谁在网上先散步虚假言论?相信网民一眼看穿,每天让人家的帖子置顶,放在首页;把人家几年前的旧帖子翻出来,重新发帖。就是想在网络上制造事端,唯恐天下不乱。同样,人家也会对你保留侵害名誉起诉权的。
反驳二:拿她女婿说是。请问各位亲爱的网友,谁没有自己的母亲呢?母亲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老人家的生育养育之恩,我们终生难报。母亲,是我们一生最大的牵挂。可是,这个哭泣的城市的所作所为却令我们心寒。老人只有一个女儿,为了达到自己的额外贪利,把自己的亲娘赶出去,不让在潍坊她家居住,逼迫她老人家到福利院住,逼迫她回诸城,以此向世人展示老人“有家难归”、“居无定所”。这种伤天害理的行为令人发指!大家想想,老人的女婿是个副县级的干部啊,是个大人物了。大家再想一想,这个狗屁领导坐在主席台上人模狗样的讲话时,她的丈母娘被他赶出去了,不准在他家居住了。这叫什么官德?
反驳三:丈母娘和女婿是社会关系。亏你还好意思说出口,你以为网民朋友和你一样弱智?你说的太好了,说什么连坐。不是。你知道不?丈母娘和女婿不仅是社会关系,更是主要社会关系,说到底,是你们的亲人啊。老人如果早知道这个女婿是个踹皮,她能不自己唯一的一个宝贝女儿许配给他吗?古人说“德不厚者不可使民”,对于今天来说,可谓之“德不厚者不可为官”。 良好的官德是德政的基础,而德政则是良好官德的体现,其核心内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句话,就是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最好自己想想优劣,明白人都知道。
反驳四:房子早建成没同步回迁。这是个基本常识。根据协议,建设单位早早建成,这正是本着对业户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根据协议规定,只有全部业户在最终选房协议上签字确认并承诺限期搬出后,才能搬迁新房入住。由于一部分业户不在此居住,需要多方联系(包括这位老人在潍坊居住)。直到2013年,全部回迁完毕,喜迁新居。其旧楼房得以拆除。但这位老人却中途毁约,拒不搬迁,至今拖延了四年,导致旧楼还在,没法拆除。这还不是四年,相当于这座危楼存在了五年。大家想想,由于这位老人的女儿死死阻拦,拒不履行协议,邻居家都搬过去快一年了,由于她的阻挠,旧楼不能拆,人家建设单位也是人,凭什么她一人遮天霸占不放?想钱想疯了。
反驳五:养儿防老,不让老人受骗。哎呀,你真好意思张开这张嘴。我想,老人的心情就你们全家不了解。老人不想被你们拿来当“挡箭牌”了,想着按照原来协议,解决就行。你们呢?在幕后指使,使出无耻的手段和伎俩,把自己的亲娘赶出去,不准在家居住,赶回诸城住自己的危楼。你有良心吗?你良心让狗吃了?你娘就你自己一个闺女,养了你这样的女儿这样能防老?丢人!
反驳六:不承认自己砸房。装什么清高?发什么假的毒誓?你不敢承认砸房不要紧,你别栽赃,祸害别人。你自己的帖子难道看不见,不是有网友回复几个小孩子玩耍砸的嘛?难道你就把小孩起诉不成?你别满口喷粪。不是人家建设单位咋砸的,你偏偏无理争三分,这样的卑鄙小人,谁敢相信你?
你不仅受到道德的拷问,司法的审判毕竟鞭挞你的恶行!
还有鞠家村、退休老头、灰太狼88、疙瘩汤等网友,歇歇吧,喝个水吧,这样子不感到有点累?法院都快判了,你们在这里叽咕叽咕有啥意思?留点时间,干点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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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告诉你,他们连《拆迁证》还没办理,就敢将老人赶出家门,就敢非法拆迁。他们这是视法律如儿戏,置法律于不顾,不惜以身试法。他们这是在犯罪。这是找死的节奏。  发表于 2014-9-30 12:44
权利对其他网友如此气势汹汹?除非你就是骗房者或者是砸房者。省省吧,别气坏了自己,我都被你说的这么坏了,而且是死有余辜,法院肯定会重判我的。  发表于 2014-9-29 20:50
你他妈的你谁,看看你这副嘴脸,还有一点人样吗?你娘才是狗,养了你这狗东西。你是不是看到到嘴的肥肉要跑了,急疯了。看看你的帖子,通篇都是无中生有的人身攻击和谩骂之辞。既然你是说自是正义网民,你有什么...  发表于 2014-9-29 20:47
有点评吗?  发表于 2014-9-29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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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1: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正义网民 发表于 2014-9-29 11:14
好,看你还能哭泣多久?想必法院快判决了,害怕了?把自己的亲娘赶出去,害怕天打五雷轰了吧?你那个贵丈 ...

拆迁必须要办《拆迁证》,他们能拿出来吗???住!这是你的权利!拿不出就有问题,不能拆!五项文件为:(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一般由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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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9 13: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鞠家村 发表于 2014-9-29 11:53
拆迁必须要办《拆迁证》,他们能拿出来吗???记住!这是你的权利!拿不出就有问题,不能拆!五项文件为 ...

        各位爱心网友,让你们跟着我们挨骂,非常对不起!
      祈愿老天有眼,早日惩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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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5: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唉!有这样的儿女,老人真是心寒。不管怎么说,你也不能把老人逼走。再有理,就这一条,你也不占理。还是先反省反省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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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告诉你,他们连《拆迁证》还没办理,就敢将老人赶出家门,就敢非法拆迁。他们这是视法律如儿戏,置法律于不顾,不惜以身试法。他们这是在犯罪。这是找死的节奏。  发表于 2014-9-30 12:45
你娘没在你家住着也是你逼走的?你这是讲理?这是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14-9-2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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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7: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拆迁安置方案》和《拆迁证》拿不出来。到出来了一群疯狗乱咬人。孝顺不孝顺与他们有什么关系?真是吃饱了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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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8: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龙城毛姐姐 发表于 2014-9-29 17:47
《拆迁安置方案》和《拆迁证》拿不出来。到出来了一群疯狗乱咬人。孝顺不孝顺与他们有什么关系?真是吃饱了 ...

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拆迁申请书;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储备的应提交经批准的《土地收购储备方案》);
  (六)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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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8: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灰太狼88 发表于 2014-9-29 18:41
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市) ...

未取得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ÿ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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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9: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骗来的房子是不能住的。
人说,万物皆有灵性,房子也不例外,谁的房子谁住,住对了人,入住者便可安居乐业,永享太平。若是用坑蒙拐骗等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房子,即使住进去了,本来好好的房子便也成了凶宅,入住者必遭天谴,恶运接踵、诸事不顺......想想就瘆的慌。
130044bdx2l2wqjjoh2tj1.jpg.thu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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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20: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房地产是激化社会矛盾的最主要罪魁祸首 中国的经济增长如果长期建立在房地产业上,就相当于将国家经济大厦盖在沙滩上,将国家政权建立在楼阁上之上,岌岌可危!
    房地产是激化社会矛盾的最主要罪魁祸首!群体性事件之多,说明社会矛盾极其尖锐,对这样的罪魁祸首,中央政府已经举起屠刀!
    其次的人口红利因素、影响消费增长等等因素都将在未来10年内显现,中央政府的将逐步收紧房地产头上的套子。
    影响国家政权稳定这一条就已经决定房地产没有好果子吃!过去20年地产商风光无限都没关系,赚钱也没关系,和地方政府勾结也没关系,但是如果影响了中国社会的中长期稳定发展和国家执政党的根基,得到的结果只能是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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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9 20: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正义网民 发表于 2014-9-29 11:14
好,看你还能哭泣多久?想必法院快判决了,害怕了?把自己的亲娘赶出去,害怕天打五雷轰了吧?你那个贵丈 ...

    看帖回帖是美德,我就为这位正义网民顶顶帖子,让你们看看我是多么的死有余辜。
   要是不忍心判我死刑,大家再从头看看这个帖子坚定一下必处死我而后快的决心。

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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