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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人社局真黑

幼儿园孩子医保问题【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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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22: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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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8 22: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楼主应该认真看一下人社局的回复,切实领会一下,不要误会人家人社局,也不要冤枉教育局。这事应该说是件大好事,切实关系到广大市民健康的切身利益问题,俗话说,河里没有市上看,到医院看看就知道交医疗保险的重要性了,如果没有医保,不知有多少人看不起病,住不起院,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再说了,学生在校交的商业保险只管意外伤害,生病住院是不管的,和往年交的城镇医保不是一回事,现在好多人交了110元的都后悔了,都认为不如交200的,报销的比例高,在潍坊以内的三级医院都不要办转诊手续,多方便呀。 不过,虽然这么说,但愿大家都交了医保也不生病,不出意外,等于花钱买平安了。

点评

谢谢您的提醒了,也许您不了解情况才做出了这么武断的结论。我买的不是学校了统一买的那种几十块钱的一般的意外伤害保险,我买的是包括住院门诊在内的保险,所以,我觉得在购买人社局的保险就多此一举了。  发表于 2015-1-8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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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23: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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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23: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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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23: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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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8 23: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像楼主买的这种商业保险,可以先从人社局报完后,剩余的部分再从保险公司报,估计能全部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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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呀??我购买的商业保险报销的比例就可能要比人社局的保险高,我为什么要先报完人社局的再去报商业保险的呢?报完人社局的再到商业保险还是按剩余的按比例报,这样反倒不如直接到商业保险那里报。傻吗??  发表于 2015-1-8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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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8 23: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是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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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头也不行啊,孩子老师的话就是金口玉言啊。必须的得执行啊。但是,心有不甘啊!  发表于 2015-1-8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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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23: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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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23: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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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8 23: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长的不糙 发表于 2015-1-8 19:23
从网友回帖看,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教育局只是执行了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没有什么不光彩,不必错怪教育局 ...

那些落马的贪官在落马前的最后时刻还高喊着,做清官,不做腐官,做永久的的官,不做中途落马的官。其实往往越是表白自己的这些人越是值得怀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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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8 23: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据我了解,现在保险公司的好多商业险种,有关报销问题是先从医保报完后,剩余的部分基本能全部报销。但你买的是哪一种类型的,报销比例是多少我不清楚,你自己掂量着办吧。

点评

我在67楼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既然你不清楚我买的是什么样的商业保险,那为什么就一定认定人社局的那个保险就那么的好呢?再说了,人社局的保险那么的好,我不想赚国家的便宜,请不要强制我去赚国家的便宜,好不  发表于 2015-1-8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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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23: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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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05:4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怎么报销,什么比例,国家规定的,咱们诸城人社局改变不了,别难为这一级。人社局也是为了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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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报销,什么比例,"j既然你不知道,就别个人社局当枪手了!百度一下山东的居民医疗报销政策看看,省里也没规定要强制居民尤其在校学生,必须得买人社局的保险啊!  发表于 2015-1-9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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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07: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我总算弄明白了,楼主早买了商业险,怕到时候不报销的话,这商业保险就白买了。现在让买的社保等于重复花钱。      现在政府主导的各种保险都是指标性质的,必须用强迫的方式,否则的话肯定没有那么高的积极性,就拿农村的养老保险来说吧,很多人就不愿意入,随着保费的逐年增加,一些人选择退出。
      任何一种保障方式,要让百姓自觉地去接受,而不是强迫接受。如果已经有了保险,再入一份真是资源的浪费。
      保险是一种生存保障,不能指望它来盈利。我家去年交保险费360元,年底医药费报销35元,应用赵本山小品里的一句台词“这上哪说理去”?
{: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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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保障方式,要让百姓自觉地去接受,而不是强迫接受。如果已经有了保险,再入一份真是资源的浪费。” 这点,我是非常的赞同啊!  发表于 2015-1-9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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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07: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有钱你可以任性,有病你只能认命!
保险公司的存在,是一个社会文明发展的进步,祝贺你,认可并且选择了一些知名保险公司的商业险,最起码证明你是“有备无患“的,侧面反映你也不敢保证你一辈子用不到保险理赔,骨子里还是有占便宜的欲望的。
既然你选择了保险公司的商业险,也确实为你承保对象有了一份实质性的保障,老才认为,这是好事,利家,利己,利亲人。那么,你不妨再买一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作为双保险,当然你也完全没必要再去购买这份医疗保险,作为一个特立独行的榜样来宣传商业险的优异。
老才孤陋寡闻,不敢和楼主辩论赚不赚国家便宜,人社局对错之词。只能凭着四十多年来的生活经验告诉楼主,城镇居民保险是国家政策,不是以个人的意志来强加给整个社会的。所以楼主多这种政策性的东西,发发牢骚就罢了,不用太较真。

点评

落魄之才难清高,满骨尽现铜臭气。如今,为什么没有“秀才”了,——是因为现在的“秀才”都腐朽了,都利益化了!满脑子的都是铜臭气! 你说我买商业保险是“骨子里还是有占便宜的欲望的”。我从孩子出生就买上这种   发表于 2015-1-9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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