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自2011年4月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以来,全潍坊市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简称三个目录);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支付流程。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医院应该优先使用目录内药品。 凡是在药品目录内同一种药品,因为生产厂家不同,造成药品的剂型(丸、胶囊、片等)、规格不同,因此,尽管药品名称相同,目录内可能还没有包括此种剂型或此种规格,导致无法报销。遇到这种情况,医院应该将这类常用药品通用名、医疗项目、生产厂家、规格等报送社保中心,社保中心汇总后统一报送潍坊市中心,每年进行药品目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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