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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是临时工

临时工投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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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19: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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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19: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我是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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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19: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2013年的临时工还和以前一样吗   还是那样没人管没人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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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1: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请问人社局   你就不能给我们一个答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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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1: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我是临时工 发表于 2012-12-20 11:07
请问人社局   你就不能给我们一个答复吗


“临时工”好。
      按照规定,单位和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但正如33楼的网友所说,事实上还存在很多现实问题,有些企业的负担能力有限,很难一步到位为所有职工投保,还有一些职工对社保认识不足,坚决不同意投保。
      我们作为职能部门,也在通过各种形式,不间断地向企业和职工宣传社保政策,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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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5 17: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石家庄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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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5 18: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烟台
问的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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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爱心使者宣传大使调侃乱语幽默大师白金元老功勋元老喜气羊羊

发表于 2013-1-6 08: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临时工也要给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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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4: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去劳动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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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7 17: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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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4: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人社局 发表于 2012-12-20 11:21
“临时工”好。
      按照规定,单位和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

7月1日起,新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最大的亮点是“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然而,分析称,要实现同工同酬,在实际中操作起来很难,仍然“任重道远”  
看到新劳动法对临时工的问题     我既感到欣慰又感到很矛盾   很无语      
既然新劳动法都出台政策了     为什么操作这么难      单位为什么不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还是给我们发1200块钱工资? 福利还是比正式工一半?      还是没有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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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在事业单位啊!企业多干几年就能投了!而政府部门呢等上十年八年也不一定投!  发表于 2013-7-4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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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4: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北水南调 发表于 2012-2-15 07:38
同病相怜 持续关注 誓把此帖顶起来

今天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实施,其最大亮点在于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日前,对临时工同工同酬的新政,晚报记者采访了部分法律界人士和网友,其中大多数人认为“新法”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但在现实中,要真正实现临时工同工同酬有难度,可以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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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19: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我是临时工 发表于 2013-7-2 14:24
今天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实施,其最大亮点在于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 ...

同工同酬————难,不是一般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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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21: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这样的问题应该去省人社局论坛或者齐鲁论坛上发布才有效的,论说像诸城这样的级别,把临时工的待遇传出去挺抹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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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22: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临时工应该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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