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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鹅鹅鹅1

村书记恶霸解殿毅强占村民土地,种植苗木,反逼村民就范。试问,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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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7 09: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辽宁本溪
[color=Red]不要在这里打情感战!!我之所以用网络来说明,是因为正当调节的路子行不通,别你们堵了!!你还在这里口口声声说用正当途径解决问题。大家说,网络信息,只要不造谣,是不是正当途径??!!!!!不是只有你懂法!!!!!是!!都是一个村的,都是农民,大家没什么好记仇的!!!但是你们做的那是人事吗!!!!!!被习主席打下来的苍蝇,也会口口声声说得懂法守法。但他真正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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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7 12: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你说的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只是写明因为村集体插手予以驳回,并没有裁定土地是谁的,你看看你说这些大话,说人家公平正义的人民法院,我看你是奉承习惯了,就嘴上的功夫,又是这个法律又是那个条文的,等你自己做到了再说把,你说这些都不觉得脸红吗?你看看你做的这叫什么事?别人的口粮地都让你家霸占种上树苗,是村委讨论决定的,还是你作为村书记自己决定的啊?
你上述所说的村集体研究后重新将土地予以承包,该过程皆有证据,你村集体研究一下就能把政府发的土地合同给废除了,况且上面不但有政府章还有你们村集体经济的章,你所谓的证据就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子,前后矛盾,你怎么就知道别人当初不愿意种了,你有书面协议不,没有就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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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7 12: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美丽诸城111“当事人发帖的出发点和私心,明理人应该看得很清楚,实在没有揭开其CE面纱的必要。同时,也请发帖人能有点法律常识,网络现在绝对不再是可以恶意造谣和对他人进行随意中伤的“自留地”,恶意的造谣和中伤也必定会受到善良大众的谴责。
看楼主贴后,觉得很有必要告知大家真相,也希望大家的善意不要被小人绑架和利用。”

你说的上述话你自己就不觉得恶心吗?我们能有什么私心啊,我们只是要回我们自己的口粮地,你们有什么私心啊,你们的私心就是霸占农民的口粮地种上树苗子,你们的私心就是饿死别人,肥了你们家人,你觉得我们造谣你可以去告我们,不然就闭嘴,拿这些法律条文吓唬谁啊,就你懂法律!,知法犯法的小人,我们是普通农民,但是法律常识还是有的,不像你们,嘴上念叨着,其实干的都是徇私枉法一手遮天的苟且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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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19: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请勿重复发帖,以免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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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0 19: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辽宁本溪
扶淇河畔 发表于 2014-11-20 19:22
请勿重复发帖,以免被删除!

  我知道大家的事都很重要,我也不是想占用板块。尽量不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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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0 19: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辽宁本溪
{:soso_e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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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0 20: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辽宁本溪
我是山东头村民,一直在网上说的我的口粮地的问题。因为这个版面不能重复发帖,大家毕竟都有事,都一样重要。我在这里还是想控诉山东头村书记解佃毅,欺上瞒下,侵占我的口粮地,给他的哥哥种植树苗子,借职位之便,以村集体名义阻碍法院立案,还扬言说我去哪里都告不倒他!!!!接下来我再说一下这件事情经历了几年。
   2010年,我外出打工回来,找到村委要求退还口粮地,书记解佃毅,当时的社区书记王宗昌一致答应我说三天五日里给我割地。结果,解佃毅在任已经快五年了,我的口粮地依旧没还给我,而且还给她的亲哥哥种植树苗子,她的亲哥哥在自己的土地充足的情况下不还给我口粮地,一直霸占着。
   且说现在,我再次找村委要地,他一直欺上瞒下,哄上面说已经给我割地了,骗下面我说会给我割地,但是到现在,我还是眼看着我的口粮地被他的亲哥哥种着树苗子。有的人可能会说我看着人家中树苗子“眼红”,那可是我的口粮地啊,我全家上下好几口人,连口粮地都整不出来,我全家上下现在能干活的都打工维持着这个家。农民没有地,说明了什么??、!!!农民没有口粮地,又代表了什么???!!!!!
   现在面临着村委换届选举,他怕影响它的声誉,又哄骗我说会给我割地。请问,这么多年了,村里的五保户的地都到哪里去了??
  还有,网上解佃毅那边的人不是说让我用正当途径解决问题嘛,我想说,我说实情讲真话,网络怎么就不是正当途径了呢???!!!还口口声声一本正义的说要相信党,相信政府。党和政府选出这样的“人民公仆”来祸害人,让我们如何相信啊???!!!还说让我看清楚裁定书,裁定书我看了很多遍,解佃毅以村集体名义妨碍法院立案,法院就把这件事抛给我们去调解,但到现在都没给我解决。我问过律师了,裁定书上写的很清楚,土地的经营权依然是我的,,解佃毅和他亲哥哥没有权利非法侵占,必须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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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20: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鹅鹅鹅1 发表于 2014-11-20 20:01
我是山东头村民,一直在网上说的我的口粮地的问题。因为这个版面不能重复发帖,大家毕竟都有事,都一样重 ...


既然政府出面很好呀,让镇上村里都出证明人,白纸黑字写明白,不怕不承认。


问题解决很好。


现在土地纠纷、房屋拆迁复杂问题,多数都是政府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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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22: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有种烟叫520 发表于 2014-11-14 14:30
虽然不了解真相,但是感觉在诸城让承包地荒芜还是不太靠谱的,毕竟开荒的人那么多,估计是承受不了当时的 ...

就是,说的对,这些贪官只会想方设法的夺取农民的生活空间,与民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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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22: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美丽诸城111 发表于 2014-11-14 16:14
"律师都被收买了",楼上还要编造出什么噱头来吸引眼球呢。律师是那么容易被收买吗?难道法院也被收买了?鉴 ...

还一村之长呢,是村民一票一票选上来的吗?不站在村民立场着想,只会考虑自己的自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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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23: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请楼主留个联系方式。。。。{:soso_e160:}

如果不介意本人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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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12: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辽宁本溪
guangchangwu 发表于 2014-11-20 20:50
既然政府出面很好呀,让镇上村里都出证明人,白纸黑字写明白,不怕不承认。

问题没有解决,而是他们一直哄骗说会割地,实际上并没有一点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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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15: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
以上几条本村书记(解佃毅)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已违背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和实施的种种条例,山高皇帝远,解佃毅村书记一手遮天,以权试法,霸占农民口粮田六年之久,谋取私利,种植树苗、茶叶、变卖农民口粮田做集市场、其一切收益是山东诸城市桃林镇山东头村书记(解佃毅)亲哥哥所得,村书记(解佃毅)霸占我口粮田、以权欺民使我的合法权益收到严重侵权。
以上所言真实。
本人附合法证据《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望党工委主要领导重视,并给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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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5 17: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走一走,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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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0 11: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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