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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哭泣的城市

天下奇冤,我不就是不同意将老人该享受的大房换成小房,怎么就被人说成是不屑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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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6 14: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南益阳
最好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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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08: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wfzclsr 发表于 2014-10-3 22:36
疙瘩汤和灰太狼们说来说去,无非是为了房子。如果早得到了127平方的房子,也就没有什么非法拆迁的说法 ...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草案明确: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实施房屋征收工作。
   ……
    实施征收、补偿的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政府。
   ——据记者了解,新版草案在明确这一点的同时,还明确了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承担具体工作,如入户调查、与被征收人谈判等,但该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明确政府征收,是对现行操作的彻底颠覆。“把政府推到了前台。”
    现行的制度设计,政府是作为中间人,由拆迁人即开发商向政府申请拆迁许可,获批后由开发商实施拆迁。而成为拆迁主体的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尽可能压缩拆迁补偿,加快拆迁进度,致使部分地区恶性事件时有发生。
    按照草案,今后不允许开发商或者拆迁公司参与搬迁,这意味着以后拆迁许可证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这是即将出台的《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条例》中的一段话。他表明国有土地拆迁主体是政府,开发商已经没有资格进行房屋拆迁。
  这几天你很累,我们也累。很多事情我们贴子中已经说的很明白,就不在这里赘述了。你要真心想搞清楚这件事,请到楼主发的贴子看看。我们不要再在这里争论了。






出租白玉山子附近楼房,家具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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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08: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美国
焦点就是大房换小房,这个需要原告lz举证,让网友了解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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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做的法庭上都做了,楼主的贴子里,都已经说明白了。  发表于 2014-10-7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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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08: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美国
楼主的帖子里面没有证据行的内容。既然是发出来让广大网友评论,就要双方摆出证据。这才是合情合理的。同样,中天的一些说法也需要证据。比如说其余三十几户的原有住宅情况,现在新住宅情况,尤其是跟老太太原有住房面积相同的住户的置换住宅面积是多少。这些信息跟老太太的一比较,所有的真相就大白了。光在这里互相攻击,煽情,乃至对骂,没有任何意义。

点评

如果你真想搞明白,事情很简单,你就让开发商把《安置方案》公布出来,一切就明了了。《安置方案》应该在签协议之前就应该公示嘚的,老人至今都没有见到,索要多次,无果。说真的,别说你,多少人都想见到。  发表于 2014-10-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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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09: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一箫一剑 快意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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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09: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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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6: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征收与拆迁
     拆迁这个词,是由两个动词组成的,一个是拆,另一个是迁。拆是把土地上原来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迁是将原来的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暂时或永久的迁移到其他地点。合法拆迁后就会有合理补偿。     但是,拆迁并不等于征收,他们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首先是主体不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政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行政级别为省级的直辖市北京也不具备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
    其次目的不同:拆迁的目的会有很多种,比如说绿化隔离、危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等,各种各样的名目都可以进行拆迁;而征收的目的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如修地铁;如果不是为了公共利益,那么国家就无权进行征收土地。
    判断你家现在进行的是拆迁还是征收很简单的一个辨别方法是---看这个项目是否有拆迁许可证,有拆迁许可证的,就是拆迁。没有的,就要看看是否有征收决定,如果有就是征收,而征收目前只发生在国有土地上。在农村宅基地上征收绝对是违法的,因为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集体土地的征收条例。既没有拆迁许可证、又没有征收决定书的“腾退”,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违法行为。
    因为拆迁人主体的不同,所以拆迁的实施力度也不一样,紧迫程度也有所差别。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政府,从开始公布征收决定、征求意见、进行评估、到最后的实施强拆,周期通常是没有超过一年。而拆迁项目一拖就是好几年,因为拆迁的主体是开发商,尽管有政府在后面撑腰,但那也是偷偷摸摸的不敢明目张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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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3: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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