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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落魄书生

你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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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3-12-21 17: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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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1 19: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看看房管局神一样的回答———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业主反映的电损耗实际为公共用电费用,其中包括小区每个月的变压器电损耗、楼道照明、附房楼道照明、安全出口牌、路灯、有线电视等,属合理收费。业主反映的水损耗实际是小区总水表和业主分户水表之间存在的差额,是水表、供水管道等损耗所致,《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供水、供气、供电、供暖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与业主签定的服务合同,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但供水经营单位是按照小区总水表收取水费的,物业企业为小区业主免费代收、代缴水费,无力承担此差额费用,所以此差额部分暂时只能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物业的服务成本即收费主要有以下构成: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供水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由供水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大家看一看,是谁在纵容物业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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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1 19: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第二十六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的;
    (二)低于服务等级要求提供服务并收费的;
    (三)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五)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六)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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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1 23: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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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2 10: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大元帅 发表于 2013-12-17 21:03
没有物业的小区最好!
一年好几百元啊!
白白的流到了物业手里!

不懂别装懂,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与房管部门无关,好好学学法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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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2 10: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大元帅 发表于 2013-12-18 21:20
给你指两条道。

一,卖楼。

给你指条路:自己打扫卫生,一分钱都不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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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2 10: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落魄书生,看似明白实则糊涂,物业管理不好,应该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开会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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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3 0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当然了 发表于 2013-12-22 10:18
不懂别装懂,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与房管部门无关,好好学学法在说话!

不懂别装懂,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与房管部门无关,好好学学法在说话!

你懂,
向你“学习”!
业主委员会属民间自治组织,

所在的居委会指导组成,
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
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
也不是街道办事处!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新小区,
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管理,
有建设局或房管局代管物业公司!
对牛弹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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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3 00: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zczxscz 发表于 2013-12-22 10:32
物业管理不好,应该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开会换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不好,应该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开会换物业公司!!

这个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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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3 00: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落魄书生 发表于 2013-12-21 19:01
看看房管局神一样的回答———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业主反映的电损耗实际为公共用电 ...

看看房管局神一样的回答———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业主反映的电损耗实际为公共用电费用,其中包括小区每个月的变压器电损耗、楼道照明、附房楼道照明、安全出口牌、路灯、有线电视等,属合理收费。业主反映的水损耗实际是小区总水表和业主分户水表之间存在的差额,是水表、供水管道等损耗所致,《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供水、供气、供电、供暖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与业主签定的服务合同,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但供水经营单位是按照小区总水表收取水费的,物业企业为小区业主免费代收、代缴水费,无力承担此差额费用,所以此差额部分暂时只能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物业的服务成本即收费主要有以下构成: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供水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由供水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大家看一看,是谁在纵容物业重复收费?!

亏水亏电不应该转嫁到业主身上,
物业应该找出亏水亏电的原因,
维修费由物业费中开支!
二年以内的新楼房应该由开发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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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3 00: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湖边芦苇 发表于 2013-12-18 21:59

{: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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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3 14: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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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4 08: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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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4 09: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建议全市都换业主委员会。不要那些个物业破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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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4 11: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顶!楼主说的太正确了,作为诸城人必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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