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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人社局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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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16: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无缘 发表于 2011-11-14 10:38
人社局你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老公的户口属城镇户口,他的户口是99年从潍坊添回来的,关系现在在社居但 ...

“无缘”你好。
    请带居住证明和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投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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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7: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我村里已经给入了合作医疗,是不是就不用入城镇居民保险了,个人感觉这个比合作医疗报销的还少啊。再就是这二者的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比如:人民医院,中医院,大众医院什么的,分别是报销多少呢?我们这里的合作医疗从大众医院是报销85,如果我已经在大众医院住院了,然后再转人民医院的话,是怎么报销呢?谢谢了!呵呵{: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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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5 17: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诸城硕硕妈 发表于 2011-11-15 17:23
我村里已经给入了合作医疗,是不是就不用入城镇居民保险了,个人感觉这个比合作医疗报销的还少啊。再就是这 ...


“诸城硕硕妈”你好。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只能投保其中一种。
     目前这两种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差不多。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一、二、三级医院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是:85%和75%、65%、55%。
     人民医院、中医院是二级医院,大众医院是一级医院。在不同的医院按照不同的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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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08: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合作医疗大众医院和人民医院、中医院分别是报销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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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08: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诸城硕硕妈 发表于 2011-11-16 08:05
合作医疗大众医院和人民医院、中医院分别是报销多少呢?

大众医院75%,人民医院、中医院65%。
合作医疗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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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1-11-16 11: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俺的问题与”地摊守望者“差不多, 请人社局答下:
1、子女均参加了职工保险, 家在农村的非农户口老人现在城里与子女一起住了多年,能否在市内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呵呵,回去办理诸多不便。
2、如行,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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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3: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一、二、三级医院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是:85%和75%、65%、55%。这个比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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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3: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自2010年1月1日起将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定额结算,定额标准为:剖宫产1500元,非剖宫产800元。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按定额标准的70%结算,低于定额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是2010年以后生育的都可以报销吗?在哪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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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3: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zcy03 发表于 2011-11-16 11:15
俺的问题与”地摊守望者“差不多, 请人社局答下:
1、子女均参加了职工保险, 家在农村的非农户口老人现在 ...

1、家在农村的城镇户口老人,可同子女在市内办理城镇居民医保,请提供老人的户口簿,父子、母女关系证明,子女在城里的居住证明,即可在子女所在社区办理。
2、我局城镇居民医保科咨询电话:607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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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人社局同志,祝您工作愉快,事事顺心!  发表于 2012-3-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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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3: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ˇˇ雪_泡ˇ 发表于 2011-11-16 13:44
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一、二、三级医院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是:85%和75%、65%、55%。这个 ...

201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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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4: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ˇˇ雪_泡ˇ 发表于 2011-11-16 13:46
自2010年1月1日起将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实 ...

      只要是2010年以来连续投保,计划生育政策范围内的生育费用,就可以报销。
      请携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收费单据、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于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报我局5楼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科,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于每月22-24日(节假日顺延)支付给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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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4: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20元,一般居民40元,老年居民60元。个人账户只能用于支付个人门诊医疗费用
我从09年开始入城镇居民保险,从未使用过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怎么使用个人账户,是不是从开始入保个人账户的钱也开始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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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4: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ˇˇ雪_泡ˇ 发表于 2011-11-16 14:06
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20元,一般居民40元,老年居民60元。个人账户只能用于支付个人门诊医疗费用
我从09年开 ...

       个人账户不累积,当年有效。
       凡当年度未发生住院费用,只有门诊费用的,可于下一年度第一季度,持门诊费用发票,到城镇居民医保科报销政策范围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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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4: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我是2011年4月分娩的现在报销还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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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4: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ˇˇ雪_泡ˇ 发表于 2011-11-16 14:14
我是2011年4月分娩的现在报销还可以吗?
      只要是2010年以来连续投保,计划生育政策范围内的生育费用,就可以报销。
      请携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收费单据、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于每月
1-5日(节假日顺延)报我局5楼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科,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于每月22-24日(节假日顺延)支付给参保人员。


    说的还不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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